悲慘婚姻 甘肅姑娘被圈在豬舍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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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4日訊】懷抱著對美好婚姻的憧憬,幾年前,古浪縣姑娘娜娜(化名)與古浪縣海子灘鎮景新村的小伙子小朋(化名)走進了婚姻生活,然而,因觀念上的差異,她在夫家,經歷肉體和精神的折磨,不堪負重的娜娜,最後精神完全崩潰住進武威市精神病院。

據蘭州報報導,12月1日,在武威市精神病的四樓,娜娜淚如雨下的苦訴著,由於觀念上的差異,她和婆婆一家有了分歧,從此,她成了婆婆家的「出氣筒」,經常受到丈夫和公公的毒打。說到此,娜娜兩隻手不停地顫抖,並說,在婆婆家的最後一天,她是被自己的丈夫用繩子套在脖子上拉回娘家的。

2003年春,娜娜對這樣的生活已經徹底絕望,不堪忍受精神和肉體雙重折磨的娜娜終於向她所在的古浪縣人民法院海子灘人民法庭遞交了請求離婚的訴狀,但法庭審理後認為,鑒於男方小朋不同意離婚,2003年12月10日,法庭判決不准離婚。自此以後,娜娜在小朋家的日子就更加難熬了。

受虐 被圈在豬舍十多天

娜娜說,她早已經習慣丈夫一家對她的毒打,在今年的中秋節,婆婆嫌她出門丟人,不淮她出門,就把她圈在自己家的豬舍長達十多天,不給飯吃,餓極了,她就和豬爭食。

更令人震驚的是,後來因為她精神漸漸的恍惚,一向迷信的小朋一家人,認為娜娜是因為魔鬼附身才這樣,為了給她驅魔降鬼,小朋和他的父親用老虎鉗使勁夾住娜娜的嘴角開始「審鬼」,訊問她是那家的惡魔附身,而她悽厲的慘叫聲並未得到丈夫的同情。

反倒是村民同情娜娜的遭遇。與小朋同村的許多村民們一說起娜娜的遭遇,就不住地搖著,老人們說:「這娃娃孽障(當地口語,意思是可憐)呀!」。村民們說,有時看娜娜可憐,偷偷塞給她一點吃的,但這千萬不敢讓小朋一家看見。有時看到小朋毆打娜娜或聽到他們家院子裡傳來打架的聲音,但只要誰管閒事,他們家的人就和誰鬧,加之「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傳統思想,他們見到也就只好「繞著走」了。

領著娜娜的兒子在院子裡幹活的婆婆則否認曾打罵過娜娜。

家醜不可外揚? 難言的家庭暴力

誰來保護蒙受暴力的婦女?部分法律界人士指出,由於施行家庭暴力時,很少有外人看見,隨著時間的推移,留在受害人身上的傷痕也慢慢恢復,這就給受害人舉證製造了很大的難度。

目前,中國憲法、刑法、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雖然對家庭暴力行為都有禁止性規定,但缺乏明確的認定和制裁條款,可操作性較差,對家庭暴力懲治不力。

另外,受到傳統觀念「家醜不可外揚」的影響,很多人並沒有把自己所經歷的家庭暴力說出來,依然默默地獨自承擔著來自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

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執法機構的干預,不過執法主體不明確,也造成了對家庭暴力的制裁不力,致使家庭暴力總是游離於法律之外,受虐婦女也得不到有效的保護。

任重道遠的方法,只有讓反家庭暴力的觀念深入到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才有可能制止和預防家庭暴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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