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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張票未全投 出票所後不能反悔

【大紀元2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三二○投票日當天,如果民眾上午只有領總統副總統選舉票,在完成投票後,下午突然改變心意,可否再參加公民投票?答案是「不可以」。

  中選會官員昨天指出,根據中選會行文各直轄市、縣市選委會執行公投投開票作業手冊,明確要求投票所管理員比照過去慣例,民眾只能「一進一出」投票所,換言之,民眾如果僅領取選舉票或公投票,投完票後若事後反悔,要求二度進入投票所,投下另一張還未領取的票,都會被投票所管理員阻擋。

  中選會官員解釋,根據規定,民眾必須攜帶身分證前往各地投開票所投票,當報到領取選舉票、公投票後,投票所管理員就會在當事人的身分證背面註記欄中,蓋印領票證明戳記,凡是身分證上面已經蓋有戳記者,都不得再重行進入投票所。

  官員說,如此設計的考量,在於有效管控投票行為,維護投票所秩序,且多年來辦理選務經驗也都是如此。

  官員並強調,民眾當然有權決定是否要領公投票或選舉票,但若一旦完成領票後,就必須將票投入應置的票匭內,不可因為反悔而攜出投票所,或甚至加以撕毀,違者將會觸法受罰。

  此外,雖然中選會已經決定三二○當天,全國各投開票所將先進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票匭的開票作業,然後才開另外兩項公投議題的票匭,但考量民眾可能將總統副總統選舉票誤投公投票匭,這些選舉票如果又屬有效票,仍應計入總票數,因此中選會決定三二○當天將待全國各地公投票匭全數開票完成確認後,才正式對外宣布總統副總統選舉開票結果。

  官員說,這樣可以避免總統大選雙方陣營得票數如果僅有些微差距,事後出現豬羊變色,導致不同選舉暴動的情形發生,但相對的也多少會使總統大選結果延後些許時間才出爐。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