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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森因為打架 判做100小時義工

2004-02-27 22:2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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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訊】前世界重量級拳王泰森這次的罪名是去年在紐約布魯克林一家賓館里与人打架,他因此而面臨3項指控。如果他不承認有罪,一旦原告訴訟成功,他將面臨最多一年的監禁。因此,泰森決定接受自己律師的建議,承認有罪,這樣就只需要在社區內做100個小時的義工就可以免除懲罰。

  法院最終決定,讓泰森在社區內教孩子們練拳擊100小時,作為對他的懲罰。泰森的律師說,這個決定是“非常公平和合理的解決辦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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