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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安娜蘿絲規避服刑應於四月出席聽證會

2004-03-11 13: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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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褚盧生洛杉磯十日專電)美國亞利桑那州吐桑市(Tuson)聯邦法院今天發出傳票,下令老牌歌后黛安娜蘿絲儘快回到該州監獄服刑兩天,否則將強行拘捕到案。

現年五十九歲的黛安娜蘿絲是今年二月間因酒醉駕車,遭到吐桑市警方拘捕,並經法庭判處入獄服刑兩天。

不過,吐桑市法院當時法外施仁,特別准許她可以返回居住地的康乃狄克州附近的監獄完成刑期。

未料,目前正在歐洲地區進行巡迴演唱的黛安娜蘿絲,不知是有心規避還是一時不察,居然沒有依照規定如期向康州監獄報到、服刑。

吐桑市聯邦法院今天下午緊急發出傳票,決定四月一日舉行服刑聽證會,如果屆時沒有黛安娜蘿絲的蹤影,將不再寬貸,會立即下令警方緝拿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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