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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萊諾李奇離婚官司 奢華生活型態曝光

2004-03-05 12:5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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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八○年代當紅抒情歌手萊諾李奇第二段婚姻觸礁,但離婚官司中最引人側目的卻這位男星每個月高達三十萬美元的奢華生活型態。他的前妻黛安亞歷山德爾向法院指出,她早已習慣這種奢侈生活,因此要求萊諾李奇負擔鉅額贍養費。

五十四歲的萊諾李奇去年十月與結婚七年的黛安亞歷山德爾向法院聲請離婚,兩人育有一名九歲兒子與五歲女兒。

這起明星離婚案中最受外界注意的,就是萊諾李奇因為贍養費數額而意外曝光的奢華生活型態。這位男歌手住在比佛利山莊價值四千萬美元的豪宅,僱用九名全職的佣人分別負責修整花園、管理游泳池、洗車、幫狗兒洗澡等。

根據法院紀錄,黛安亞歷山德爾向法官指出,她與這位男歌手結婚期間,兩人每個月生活開銷加起來要三十萬美元。萊諾李奇給她一個月的置裝費為一萬五千美元,另外還有三千美元的皮膚保養費用、一千美元的雷射除毛費用。

三十七歲的黛安亞歷山德爾表示,她早已過慣了這種舒適生活型態,「我們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她不希望讓自己在離婚之後變得委屈。她表示:「我花錢是沒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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