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小學教改遇阻礙 地方要求更多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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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魏德、俞慧芬綜合編譯報導) 美國聯邦政府近年來在教育改革上的最大動作是實施針對中小學的“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也叫“中小學教育法案(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ESEA)”。

該法案2001年在國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並開始全面貫徹實施。「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案要求學校對所有3到8年級的學生,都要進行閱讀和數學的測驗,以證明他們每年都有适當的進步,至于一些不同种族、語种或是經濟情況較差的弱勢團體,也要證明他們有穩定的進步。聯邦政府的目標是到2014年﹐每個在美國就學的兒童都能熟練地閱讀英文和掌握數學。它是布什總統上任以來第一個進入實施階段的法案。擁護這項法案的人表示,這樣的措施可以使學校有責任感﹔反對的人則批評說,聯邦政府只把這种嚴格的要求加諸在學校上,卻沒有提供适當的經費。本文就“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的主要內容和實施情況作一綜述。

*“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

“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是一個全國性法案﹐它要求每個教室的教師都通過資格認證﹐每個學校都要為學生的進步負責。根據這一法案﹐聯邦政府要對每一所學校進行評估﹐來決定該校是否滿足“适當年度進展”(adequate yearly progress﹐即AYP)。如果學校或學區不能通過AYP﹐那麼這些學校會被列入“需要改善”的學校行列。每個學校都要求自行公佈評估結果﹐家長也可以到各州的教育主管網站去查閱評估結果。

評估的項目不僅包括學生的測試成勣﹐而且還要求參加測試的學生人數必須佔學生總數的95%以上﹐同時也看有多少學生畢業以及教師的勝任程度。

“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對學校的評估分為9個學生類別﹐它們是﹕所有學生﹐白人學生﹐黑人學生﹐亞裔(含太平洋島嶼)學生﹐南美西班牙族裔學生﹐美國印第安人學生﹐痴獃和有先天障礙學生﹐和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及低收入家庭的學生。

如果學校連續兩年都通不過AYP標準﹐該法案要求家長可以選擇將學生轉學到同一學區中更好的學校去上學﹐而轉學費用由學區自己負擔。比如﹐某個第一級(Title I) 學校如果連續兩年沒有達到“適當年度進展”﹐將要面臨制裁﹐包括必須提出一個改善計劃﹐讓學生轉學到更好的學校﹐或由州政府接管和重組該學校等。第一級學校指的是那些在聯邦教育資助計劃下﹐因具有高比例貧困或少數民族學生而收到聯邦政府額外資助的學校。

根據這一法案﹐如果學校三年通不過AYP標準﹐從低收入家庭來的學生有資格享受由聯邦政府補助的輔導、補習和其它教育服務。如果四年後還通不過﹐學區必須實行糾正計劃﹐包括替換教職員工或採用新的中心課程。如果五年後還通不過﹐學區必須提出計劃重組該學校﹐包括以承包(charter school)的方式重新開放、啟用全新的教職員工或交由其它有關部門來處理。

*法案實施中出現的一些問題

“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兩年來在美國各州的實施中,發現了一些不合邏輯的地方和出現的問題。

根據今日美國3月12日的報導﹐美國俄勒岡州波特蘭市坐落在貧民區的馬歇爾高中連續兩年登上聯邦政府“需要改善”的學校名單。根據“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的條款,該校的學生們可轉學到波特蘭的其他較好的高中﹐結果將近40名學生已轉學。為了能減少學生流失同時提高學生的成勣﹐該校人員願意採用加強課後輔導的辦法來實現這一目標﹐但“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規定,除非學校連續三年被列入表現低落的名單,否則課後輔導老師的經費不會由聯邦政府支付。

這一規定不合邏輯的地方在于﹐在達不到AYP要求的第一和第二年﹐學生最需要課後輔導才能提高成勣﹐從而使學校能通過AYP﹐可是聯邦政府在頭兩年卻不提供課後輔導的經費﹐而讓學校通過其它辦法來解決。許多學校認為﹐轉學的措施應是在其他改善學生表現的努力都無效後才被考慮﹐所以聯邦政府應該在學校通不過AYP的第一年﹐只要學校肯採取措施來改善學生成勣﹐就開始提供經費幫助學校達到目的﹐而非第三年才開始幫助。

一個常見的問題是﹐即使學校測驗了94%的學生(一個相當高的比例),而法案要求95%學生接受測驗以追蹤他們的課業進展﹐而這1%的學生(可能就是幾個人)是因為某些特殊原因﹐比如醫療或家庭等﹐不能參加測驗﹐學校還是會被認定沒有通過AYP。這也是全國90,000公立學校中有將近30%的學校在去年秋天沒有達到法案要求的原因之一。這個數字比真正被教育專家評鑑為有問題的學校的數字多過兩倍。

再有就是法案本身的條款和聯邦政府的法案實施均顯出彈性不夠。根據路易斯安那州的KPLC電視臺報導﹐路易斯安那州的教育總監皮卡德(Picard)說﹐在實施“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時﹐因為美國地大面廣﹐各地的學校差別很大﹐一刀切的做法無法適應全部學校。皮卡德說﹐象愛荷華(Iowa)﹐內布拉斯加(Nebraska)和愛德荷(Idaho)州﹐學校是由當地市郡政府控制﹐而非由州政府控制﹐如果聯邦政府沒有足夠的彈性﹐法案在這些地方實施過程中就會產生很多問題。

另一個問題是有許多學校做了不斷的努力來改善學校的評估結果﹐但當聯邦政府的評估是針對族裔、家庭收入和需要特別教育來劃分的類別時﹐仍然可能得低分。

最後﹐有學校報怨說﹐政府並沒有對這些可預期的困難做出反應,反而不願對正進行到一半的努力去做一些及時的修正。在一些地區對如轉學等議題,教育部門極度地堅守僵化的規定。在其他地區,教育部門甚或提供不適當的指導以符合該法案所定下的嚴格標準。

*法案實施面臨地方阻力

“不讓一個孩子落后法”經過兩年全面性的實施後﹐在各州正面臨著許多阻礙。

2004年3月,印第安那州教育委員會投給這個法案不信任票。奧克拉荷馬州議會在2月也同樣投不信任票,加入十二個對該法案投不信任票的州的行列。甚至連該法案本身的起草者,麻州民主黨泰德-甘迺迪(Ted Kennedy)參議員亦承認該法案有必須修正的瑕疵。

据維吉尼亞州The Connection報紙3月18日報導,目前包括維州在內,已經有24個州要求部分修正這個法案或排除适用該法。

貫徹法案所需額外費用也是造成地方阻力的因素之一。許多專家和教育人士指出,這項新法案到底要地方支出多少經費,至今還無法确定。

許多地方紛紛向聯邦政府提出訴求﹐要求仔細修正此法案﹐增加聯邦對學校的支持以及刪掉不合理的要求﹐同時鼓勵更多學校努力地符合法案想達到的目標。這些修正包括:

— 讓課後輔導能更早提供。讓學生們從失敗的學校轉學是合理的。但是在課後輔導之前就要求轉學﹐會剝奪學校一個改善學生表現與學校整體評價的有用工具。在馬歇爾高中,200個今年原本要來上該學校的學生選擇改上其他學校,大部分是因為去年40位學生轉學而造成的影響。

— 修改特別教育規定。專家和教育人士認為﹐法案中設定的目標,即確保90%特殊教育學生和其他學生一樣具有同樣的學習水準﹐整個想法是好的﹐但是可能不切實際,因為有學習障礙的學生能趕上其他學生的概率是相當低的。學校需要更多的彈性來決定多少特殊教育學生能夠以一個正常速度處理學校的功課。

*教育部做出調整

根據今日美國報導﹐教育部長絡德-佩吉(Rod Paige)說他的部門已經在法案的實施上做出調整﹐以回應日益增加的來自地方的訴求。例如,在今年2月﹐教育部終止一個要求各州必須對非英語系國家且剛入學的學生作閱讀測驗的規定。佩吉上周在全國學校董事會聯合會的年會上說﹕“我們在傾聽家長和教育人士的意見﹐並由此做出調整。”

根據The Ledger報報導﹐在法案實行以來﹐已做了4次大的調整﹐放松法案中的某些要求﹐ 比如第4次的調整產生出一個新的措施﹐使得各州更容易計算測試學生的人數。根據這一新措施﹐學校可以在3年內取學生參與比例的平均值﹐所以學校可能會發現較先前更容易達到95%的目標﹐而且學校不用把缺席考試或因醫療原因而需補考的人數計算在內。

這一改變糾正先前提到的一個問題﹕有些學校僅因為有幾個學生沒能參加考試而通不過AYP。

佩吉說﹕“這個法案制定95%的參與率是為了讓所有的孩子都能被評估﹐但是我們已注意到在某些情況下﹐幾個缺席學生使得本來可以成功的學校變得達不到95%標準﹐從而使該校通不過AYP。”(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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