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勞退基金虧損138億元 勞委會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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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台監察院調查勞工退休基金現況發現,勞退基金投資股市的評價方法及會計制度欠妥,易影響操盤經理人專業判斷,產生不賣不賠的錯誤心態,導致虧損擴大,且勞退基金於89年6月至9月間,持續逆勢買超282億餘元,至今仍虧損138億元,鉅額資金長期套牢,加以勞委會對各縣市政府勞退準備金的提列催繳不力,昨天通過糾正行政院勞委會。

糾正案文指出,勞退基金自89年至91年間,基金運用的淨收益均較保證最低收益率為低,為有效提昇基金運用績效及兼顧風險控管,應研究多元化投資管道,但現行勞退基金投資股市之投資評價方法及會計制度並不一致,易影響基金經理人之專業判斷,產生「不賣就不賠」之錯誤心態,並導致虧損擴大,更不利於投資績效之透明化,主管機關應妥為研謀改進方案。

糾正案文表示,到93年2月底,勞退基金虧損尚有138億餘元,其中89年度因操作不當而造成潛在虧損高達3百餘億元,據中信局負責代操作主管表示,89年6月起大幅加碼之主因,係因當時國內股市雖然大跌,但國際股市並未下跌,而國內各項經濟數據也還不錯,所以判斷當時下跌應屬一時,於大跌時介入股市,時點應屬不錯,如鉅額虧損係因看錯行情所致,尚難以苛責基金經理人。

調查報告指出,勞退基金89年6月1日至同年9月底,投入股市資金282億餘元,期間無一日賣超;尤其發生八掌溪事件,自89年7月24日起到8月2日止,勞退基金在台股連續大跌中,未隨勢酌量減碼,反而於9個營業日內,自國內證券集中市場持續買超股票89億4千餘萬元,平均每日約為10億元,學者認為此種顯欠專業評估、蜻蜓點水式的操作方式,僅有利外資洗盤,甚或被質疑為協助特定人士倒貨,既無助於股市之止跌回穩,徒然投入資金而嚴重套牢。

此外,包括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之組織與委員遴選方式失當,導致監理會監督及審議功能難以充分發揮,而基金委託操作未依績效優劣給予差別管理費,無法達到獎優汰劣的目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未督飭各縣市政府嚴格執行勞工退休準備金之依法提列、催繳及處罰,均有不當。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針對監察院糾正勞退基金,勞委會表示,不論組織成員及基金績效管理方式皆有明顯改善。

勞委會指出,現行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授權組成,在民國90年前,地方政府代表長期由台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遴派,鑑於勞退基金出自國內事業單位提撥匯集而成,已改由地方政府輪序出任,以求區域平衡。

勞委會表示,勞工退休制度即將改制,該會已研議成立「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專責單位,專職專人辦理基金運用監理業務,其成員擬由全國性雇主團體及全國性勞工團體推薦人才,這些專業人士預計由財務金融管理、國際政治經濟專業人士及學者專家組成,替代現行地方政府遴派代表制度。

勞委會認為,今年的勞退基金委託經營已改採績效費率方式,給付投顧投信業者報酬,這項新制將可積極提高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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