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也搞株連 姐妹同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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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李小春姐妹﹐因為當地拆遷搞株連九族政策﹐被迫同一天與丈夫離婚﹐並被從縣城調往偏遠的鄉鎮。

據<<新京報>>5月8日報導﹐2003年7月,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嘉禾啟動占地189畝的珠泉商貿城項目。該縣縣委宣傳部的一份材料顯示,項目涉及拆遷居民1100多戶,動遷人員達7000餘人;拆遷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團體20餘家。

8月7日,嘉禾縣委、縣政府辦聯合下發“嘉辦字[2003]136號文”(下稱“136號文”),要求全縣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做好珠泉商貿城拆遷對象中自己親屬的“四包”工作。所謂“四包”是指,包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拆遷補償評估工作、簽訂好補償協議、騰房並交付各種證件、包協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無理取鬧、尋釁挑滋事,不參与集體上訪和聯名告狀。

136號文規定,不能認真落實“四包”責任者,將實行“兩停”處理———暫停原單位工作、停發工資。並“繼續做好所包被拆遷戶的所有工作,確保拆遷工作順利進行”。

“對縱容、默許親屬拒不拆遷、尋釁滋事、阻撓工作的,將開除或下放到邊遠地區工作。”

今年4月27日,嘉禾縣政府某部門負責人李滔(化名)在一份拆遷協議上簽字,雖然那棟老房子的產權屬於他67歲的老父。 李滔的父親對有關政策十分憤怒:“搞這樣株連九族的拆遷,嘉禾現在是父子關係緊張、夫妻離婚、兄弟反目。”

李小春姐妹都是教師。李小春原本在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車頭中學教英語。她們的父親李剛皇則是一個不合作者。在嘉禾縣繁華的中華東路,李剛皇的私宅是一棟四層的臨街樓房,建築面積超過400平方米,其中一樓臨街設有兩個大店面。

去年7月,這棟房子列為被拆遷對象。但李剛皇認為“政府給的拆遷補償太不合理”,一直拒絕簽訂拆遷協議。

去年12月20日,嘉禾縣政府派工作組準備強行拆遷李剛皇的房子。爭執中,李剛皇突發心臟病,被送往醫院搶救。至今,房子未被拆,李也一直沒有出院。

但壓力卻集中到了李小春姐妹身上﹐ 家中老父不肯簽拆遷合同,女兒兩對夫婦在單位的壓力可想而知。去年9月28日,嘉禾縣人事局向教育系統黨委下發通知,要求對李小春、李紅梅“暫停在本單位的現有工作一個月(9月30日—10月30日)”,轉做父親李剛皇的工作,完成“四包”任務。

去年9月26日,28歲的李小春與在縣公安局當民警的丈夫離婚。同日,她的姐姐李紅梅與姐夫———嘉禾縣委辦公室的一位秘書離婚。“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總不能因為父親的事連累他們的前途吧。”李小春說。

事實上,對李小春、李紅梅姐妹而言,離婚只是她們為拆遷問題付出的第一個代價。離婚后,兩姐妹並不能回避她們自己的“四包”責任。

2月9日,兩姐妹收到蓋有嘉禾縣委書記周余武、縣長李世棟印章的一份督辦卡,最後期限下達:“2月25日前簽訂拆遷協議,3月5日前騰空房子”。

面對最後通牒,李小春反而認為:“上面這樣不講理,我們已經付出了沉重代價,還不如支持了父親的決定。”

後果隨即產生,兩姐妹雙雙被嘉禾縣教育局從縣城調往偏遠的鄉鎮。

在嘉禾,最終受到處理的教師並非僅李小春姐妹。而那種“不是辦法的辦法”,目前已成為嘉禾縣一些家庭的選擇。

2003年7月,珠泉商貿城開工儀式在縣城新建的體育館舉行。當地居民所提供的照片顯示,當天在體育館旁,幾條醒目的橫幅上有如下字樣:

“堅持服從和服務於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不動搖。”

“誰不顧嘉禾的面子,誰就被摘帽子,誰工作通不開面子,誰就要換位子。”

“誰影響嘉禾發展一陣子,我影響他一輩子。”

嘉禾縣對珠泉商貿城的態度顯然可以從中窺得一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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