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靈:中國政府應該為國家罪錯承擔責任

——寫於「六四」十五週年之際

湘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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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訊】今年「六四」期間,中國當局仍然採用15年以來一以貫之的老辦法,即讓至今還滯留於中國境內的「六四」參加者在「敏感時期」內「失蹤」,在網絡及任何媒體上嚴禁一切帶有「六四」字樣的文字出現,從中國人的記憶裡剝奪了對「六四」的回憶。歷經劫難的中國人仍然只能在海外紀念十五年前「六四」事件中的死難者。更讓人無法忍受的是,不僅大陸的中國人失去了回憶歷史的權利,海外華人也被各種中共控制的媒體那些「不要糾纏於歷史,要向前看」的說法模糊了視野,部份人接受了這種似是而非的看法。曾經是自由世界一部份的香港,目前中學教科書中對「六四」事件的敘述,就已經被歪曲得面目全非。

但是,「六四」這一嚴重的國家罪錯,與中國共產黨執掌中國政權以來所犯下的一切罪錯,絕不會因為中國政府刻意遮蔽歪曲而從歷史上消失。畢竟,中國政府能夠篡改的「歷史」書籍只能限於中國境內。在各種傳播手段日益發達的今天,要想從人們記憶裡剜去那些血淋淋的回憶,僅僅依靠羅織文字獄以及秦始皇與希特勒式的焚書,並不能達到目的。

誰是承擔國家罪錯的責任主體?

對於承擔國家罪錯的責任主體,大多數中國人一直認識模糊。這種模糊是兩個原因所造成,一是中國共產黨政治的「替罪羊」機制,這種機制從來就將體制化暴力歸結於某個政治領袖或者政治責任人。二是在專制文化的浸染下,中國人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那種對聖君賢相的渴求,皇帝雖然已經虛位,但皇帝的替代品在中國卻層出不窮。

因為上述原因,中國人基本上不去思考(也可以說是中國當局不允許思考)領袖個人與其賴以存在的政治制度之間的關係,對國家領導人執政期間的政治罪錯主體始終針對個人,而不是針對政治體制,這就是中國從1949年以後的歷史充滿了荒謬的解讀:領袖個人不斷製造滔天罪錯,但對社會主義制度的批判與反思卻始終被懸為厲禁。比如鄧小平對毛澤東的一生可以做所謂「三七開」(三分錯誤,七分功績)的評價,但卻還要提出所謂「四個堅持」(即所謂「鄧小平理論「的核心之一),以至於被民諺諷之為「堅持社會主義沒有方向,堅持馬克思主義沒有思想,堅持無產階級專政沒有對象(目標)」。

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世界文明國家日漸對政治體制產生的罪錯與政治領袖個人責任之間的關係有了更為文明的認識,但共產黨文化中卻始終存在一種政治「替罪羊」機制,僅僅這一點就足以體現共產黨政治文化的血腥。

中共政治文化中的「替罪羊」機制

為甚麼需要「替罪羊」?這是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實踐所決定的。從1921年開始,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實踐充滿了錯誤與血腥。但這種充滿血腥味的錯誤與共產黨對自己的宣傳的「一向光榮偉大正確」的形象嚴重不符,並影響了中國共產黨統治的合法性,知道真相的人很容易產生懷疑:這樣一個屢屢製造錯誤,並讓人民為其錯誤付出成千上萬生命的政黨,是否具有執政資格?

因此每一次政治鬥爭過後,新接任的領導人為了賦予自己統治的合法性,總是習慣性地將造成以往錯誤的責任推到某一個或幾個失勢的政治人物頭上。如著名的中共十次「錯誤路線「,每一次都是一個共產黨的高層領導下台,包括創始人陳獨秀在內;1958年大躍進後毛澤東對彭德懷的懲罰批判;文化大革命當中,原國家主席劉少奇更是被毛當作「十七年錯誤路線」的代表、「叛徒、內奸、工賊」進行專政,最後悲慘地瘐死獄中;「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中共當局為了不動搖中共統治的合法性,讓所謂「四人幫」承擔罪責,而文化大革命的元兇首惡毛澤東卻仍然是偉大領袖;1983-1986年「清除精神污染」運動拋出中共總書記胡耀邦做「替罪羊」,使胡鬱鬱以終;1989年「六四」事件,接任胡耀邦任中共總書記的趙紫陽又成了「替罪羊」,至今還被軟禁。

可以說,「替罪羊」機製成了共產黨清洗自己的污水桶,每一次將罪錯推到「替罪羊」頭上後,共產黨又照樣「光榮偉大正確」下去。這種習慣性的宣傳讓中國人形成了一種思維定勢,所有的國家罪錯只是政治領袖個人造成,而專制政治體制卻永遠被讚揚歌頌。遠的不說,只以近幾年法輪功反迫害的認識為例,就可以看出,大多數法輪功成員從來沒有想到過他們遭受的迫害是種體制化政治暴力,只認為這是江澤民等少數幾個高層領導的錯誤,如今江澤民已經退休,他們對胡溫二位屢寄厚望,希望他們否定江的「錯誤」。

一直被指為「六四」事件元兇的前中國總理李鵬撰書回憶「六四」,無論是作為當事人之一的李鵬,還是不允許李鵬出版這本書的中共政治高層,兩者暗中較勁的焦點其實就在於「誰來為六四負責」。在這個問題上,李鵬與中共政治高層領導犯的錯誤就在於,他們忽視了一點:「六四事件」是國家罪錯,即使當時的所有政治高層全部作古且墓木已拱,但只要權力的繼承者與中共有法統、政統關係,都應該為那次嚴重的國家罪錯承擔責任。

這一認定責任主體的原則同樣適用於中共製造的所有歷史罪錯與國家非正義行為。道理很簡單: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在製造這些國家罪錯時,他們都是這個國家的元首或實際上的國家領導人,他們是依靠他們掌握的組織資源與軍事資源實施了這些國家非正義行為,製造了這些嚴重的國家罪錯。所以,應該對這些國家罪錯負責任的不僅有當時親手製造了罪錯的政治領導人,還有他們的權力繼承者,即通過欽定接班人方式產生的政府。為前幾屆政府的政治錯誤承擔責任,這些繼任者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對國家罪錯的政治補償──政治道歉

事實上,對大規模的國家罪錯,繼任者確實很難進行經濟上的政治賠償,但這不意味著就沒有其它的補償方式。隨著政治文明的進步,從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政治領導人代表國家對受害者道歉,已經成為不少國家糾正歷史性國家非正義行為並爭取與受害者實現社會和解的方式。不少國家領袖都曾代表他們的國家道過歉:其中最著名的是已經謝世的前西德總理維利.勃蘭特(Willy Brandt)1971訪問波蘭時,在紀念被德國納粹殺害的波蘭人紀念碑前傷心下跪。3年後,當勃蘭特接受意大利著名女記者奧莉亞娜.法拉奇的採訪時,他解釋說,他的下跪之舉「不僅是對波蘭人,實際上首先是對本國人民」,因為「太多的人需要排除孤獨感,需要共同承擔這個重責……承認我們的責任不僅有助於洗刷我們的良心,而且有助於大家生活在一起。猶太人、波蘭人、德國人,我們應該生活在一起。」這一勇敢的行為使勃蘭特成為1971年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並為國家道歉這一政治和解行為開啟了一個良好的先河:1995年7月,雅克.希拉克為法國人在德國佔領法國期間迫害猶太人的行為道歉;1993年,俄國總統葉利欽正式為蘇聯1968年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道歉;1993年4月、1996年8月及1997年9月,南非總統德.克拉克數次為過去的種族隔離政策道歉;挪威國王1997年10月為挪威對閃族少數族裔的壓迫道歉;英國首相托尼.布萊爾於1997年5月為英國政府對土豆饑荒餓死無數愛爾蘭人表示歉意。

上述這些道歉都涉及國家在歷史中的非正義行為──巴坎(E.Barkan)將此稱之為「國家之罪」。在這些對國家歷史中的非正義行為的反思和道歉中,巴坎看到了一種新的「國際道德」和「新全球化」趨向。由於現在與未來的社會發展是以反思歷史和糾正歷史錯誤為前提的,加害者對受害者所作的政治道歉已經成為一種對社會發展具有道德意義、能夠起社會和解作用的政治承諾,

中國政府是如何對待自己的罪錯?

遺憾的是,在過去的半個世紀裡,中國雖然是一個「國家之罪」頻發的國家,十數億中國人為此飽受痛苦,但中國當局卻從來沒有為「國家之罪」做過任何道歉。在遍及中國以及全球的那些受中國政府操控的華文媒體上,發出的「向前看」之說法,恰恰成了中國政府塗改歷史、忘卻過去的藉口。在中國,歷史中一次又一次的國家非正義行為,如「胡風反革命集團事件」、「反右」、「大躍進」與1959-1961年間餓死三千萬人的大饑荒(即中共官史上說的「三年自然災害」)、綿延數十年的殘酷階級鬥爭、文化大革命、「六四」、鎮壓法輪功等等,這些歷史的黑暗面不是被當政者刻意從人們的記憶中抹去,就是被弄得面目全非。而且為了掩蓋這些以往的國家罪錯,中國當局還要不斷製造新的罪錯。

中國政府為甚麼能夠堅持錯誤?

上述政治領導人代表政府對國家非正義行為道歉,主要源於兩種壓力,一是民主政治的糾錯機制,二是修復國家形象的需要。以此觀照至今還對威權政治難捨難分的中國政府,糾錯機制並不存在,修復形象的壓力則時斷時續,但並未強大到迫使中國政府改變其固有的行為方式。

中國政府曾經對「文革」的錯誤有過不徹底的認識,一是國內政治,二是國際社會壓力。而隨著精英聯盟的確立,國內政治壓力越來越小,草根階層的反抗不能迫使當權者改變政治態度。最後只剩下所謂國際形象的考量。對當權者來說,伯諾特曾指出,修復形象的策略或方法有5種,它們分別是「抵賴、諉過、大事化小、知恥和改過」。

在這5種對待國家罪錯的態度中,中國政府從來就沒有採取第四種態度(知恥)與第五種態度(改過),而是抵賴、諉過、大事化小、,再加上前述五種態度中沒有的顛倒黑白手法。對歷史罪錯,如「反右」,當年積極推行毛的知識份子政策的鄧小平是諉過與大事化小,為自己不滿的幾個大右派保留了「右派」帽子,以證明反右沒錯,只不過打擊面寬了些,而造成反右偏差的是毛,而不是自己;對於餓死三千萬人的大饑荒,則諉過於蘇聯逼迫還債(與此同時卻是花費巨資支援越南的反美戰爭)與自然災害(事實上那三年根本就沒有大規模的自然災害);而對於「六四」事件,則顛倒黑白,將此事件詮釋成完全不同的東西。在中國大陸,沒有任何教科書談到「六四」事件,而在香港目前的七本包含「六四」內容的教科書,都避開了「六四」事件一個最敏感的議題──中央政府下令以坦克車和軍隊向人民、學生開槍,僅僅只點到軍隊武力清場,但沒有寫到底是用甚麼武力,也沒有說清場後有沒有造成死傷。最讓人驚訝的是這些教科書是這樣描寫中國政府處理六四事件的「睿智」:「一九八九年六月,中國國內爆發了『六四事件』,中國在國際上一度受到孤立。當時中國採取冷靜觀察、沉著應付的政策,不因受外國孤立而採取敵對態度,以靜候與外國關係改善的時機到來。一九九六年,大部份國家與中國關係恢復正常,中國在國際上再擔當重要的角色。」從這種自吹自讚顛倒黑白的說法中,根本看不到中國政府對這次屠殺有任何「慚愧」之心及「改過」之意。但也從中可以看出,中國政府之所以膽敢如此對待「六四」等歷史罪錯,有一個根本原因,即國際社會的主流力量近年來為了經濟利益而放棄了對中國人權的關心與批評。在國內的反對聲音被強行消滅,國際社會反對聲音日漸弱化的情況下,中國政府認為出於修復形象的道歉根本就沒有任何必要。

在維利.勃蘭特傷心一跪之後的30多年,德國統一後的第二位聯邦總理施羅德在波蘭進行短暫訪問期間,再次來到他的前輩曾經真誠下跪的紀念碑前,鄭重地獻上了一個花圈。隨後,施羅德為安放在猶太人死難者紀念碑附近的維利.勃蘭特紀念碑揭了幕。施羅德對當年勃蘭特的傷心一跪作了最恰當的解釋:勃蘭特以一種特殊的姿態表明,只有承擔起歷史責任,才能走向未來。

在中國共產黨執政50多年當中,在那一次次國家罪錯中悲慘死去的數千萬中國人,不應該被看作是統計數字或人口資料,因為那是有著自己的喜怒哀樂的鮮活生命。無論今後過去多少年,無論中共政權的性質如何演變,中國政府都應該為此道歉。原因很簡單,只有承擔起歷史責任,中國才有可能走向一個前景美好的未來。

(華夏電子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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