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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臺灣政府妥善處理燕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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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訊】6月2日中午1點15分接到青島朋友的來電說燕鵬先生已到臺灣,由於泅渡時風大浪急上所有的東西都被沖走,現在在臺灣金門的收容所。希望海外的人權、民運組織呼籲國際社會及臺灣當局給予幫助,並協助臺灣當局確認燕鵬先生的身分。

燕鵬先生(Yan, Peng),男,漢族,現年43歲。1964年1月22日生,山東青島市人。是山東青島的私營企業家,也是國內外知名的異議人士。在山東朋友中有“及時雨”之美名,國內的民運朋友無論你是誰,只要到青島,有困難找到燕鵬,吃喝、住宿、外加路費他全都搞定。近年來曾因幫助民主正義党的朋友和民主黨的朋友多次被青島市安全局拘留。燕鵬先生多年以來堅守民主理念,堅持“不結社”原則,同時遵紀守法,生意越來越紅火。

然而,燕鵬對民運朋友的仗義與對民主政治的執著追求,成爲青島安全局的眼中釘、肉中刺。從1998年因山東民主黨謝萬軍在青島被抓事件,青島安全局施壓給燕鵬一個酒店的房主單方停水、收回租約,迫使酒店關門。2001年燕鵬10幾萬元投資一塊荒地,計劃建一個花卉基地,又因青島安全局插手使計劃泡湯,血本無歸。燕鵬先生成爲青島安全局重要的打擊物件。

2001年7月11日正在廣西省南寧市旅遊途中的燕鵬先生。被一直跟蹤、盯梢的青島市安全局以“偷越國境”的虛假罪名拘押。7月12日牟傳珩先生等許多朋友得知消息,多次前往青島市國家安全局交涉,要求保釋。時至中國申奧關鍵,青島安全局聲稱可以研究。申奧成功的第2天,7月14日,卻立刻變臉,正式拘留並查抄了燕鵬先生的家,成爲中國申奧成功後侵犯人權第一案。並且不顧燕鵬先生身患嚴重血液疾病(病歷已提交公安局),嚴重違反刑訴法第69條之規定,超期羈押長達1年之久。8月27日,卻又以宣傳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轉爲逮捕。2002年8月30日以宣傳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燕鵬先生1年6個月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

2003年1月13 日燕鵬先生刑滿出獄,無論做生意還是打工,走到哪里身後都有一個看不見而又令人恐懼的影子,沒有人敢與他合作,也沒有人敢雇傭他做工。因爲處於剝權期,安全局及住地派出所的警察會經常約談。雖然出獄卻使人感覺永遠都不會刑滿。這就是爲什麽燕鵬先生不顧生死危險,泅渡臺灣的原因,其目的就是一個:投奔自由,找回做人的尊嚴。

目前燕鵬先生身處困境,我們懇請臺灣政府儘快查明燕鵬先生身分,本著推動尊重人權的原則,對此案作出適當處理。我們將嚴密關注燕鵬先生案情的進展。

劉青、王丹、王有才、洪哲勝、王策、黃河清、唐元雋、邢大昆、薛超青、孫維邦、陳立群
(200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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