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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妒忌主人只給貓兒拍照擅自闖入鏡頭

2004-07-20 10:10 中港台時間|2018-04-21 15: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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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禁止隨意把貓狗送給別人小孩

【大紀元7月19日報導】(據中廣記者張至璋報導)把貓狗送給別人家小孩,不經其家長同意,今後在澳洲視同犯法。澳洲規定禁止 16 歲以下青少年,未經父母同意,私下養貓狗。

澳洲人自稱,最喜歡寵物。學校和街坊鄰居,小孩之間經常送隻小貓小狗。可是有越來越多人,利用兒童的善心,把家中過剩的小貓小狗,塞給別人小孩,並且嚇唬,如果不好好養,會被抓野狗的人捕捉殺死。也有不肖寵物店,把有病的貓狗,廉價賣給青少年。

維多利亞政府首先決定,仿照煙酒買賣,禁止 16歲以下青少年,私自買貓狗和養貓狗。未經對方家長同意,把貓狗送給別人小孩,視同犯法。寵物店也不得隨意出售。

政府說,這項規定是為了保護兒童,也是保護貓狗。

責任編輯:尚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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