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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健在病歷蓋“死亡”章 家屬憤而上訴

2004-08-19 11:0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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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訊】一老人在醫院做過一次手術,當她因病再次入院時卻發現病歷上蓋著“死亡”的印章。由於醫院只表示了歉意而沒有給予精神賠償,這位老人的女兒表示要訴諸法律。

老人健在病歷蓋著“死亡”章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導,劉女士70歲的母親5月份因癌症住進朝陽醫院,隨後進行了手術。7月12日,劉母腰部疼痛難當,第二次住進朝陽醫院。7月13日,當劉女士為其辦理住院手續時,發現病歷右上方赫然印著鮮紅的“死亡”二字。

要求院方致歉並賠償

劉女士立即去了病案室,負責人吳主任為此表示了歉意。一周後,劉女士提出了兩個要求,一是希望醫院提供書面道歉,二是要求獲得1萬元的精神賠償。8月11日,劉女士拿到致歉信,她發現信的落款是朝陽醫院病案科整理裝訂組,而且沒有醫院的公章。據劉女士稱,信是由她妹妹去領回來的。

醫院更改“死亡章”外殼 不會考慮精神賠償

據病案室負責人介紹,病人的病案匯總到病案室之後,工作人員會根據門診病歷首頁上的標注加蓋“住院”或“死亡”章,這兩個章外形十分相似,工作人員一時疏忽蓋混了。病案室現在已經給‘死亡’章加了紅色外殼,以示區別。據醫務處負責協調糾紛的醫生表示,醫院已經責成相關負責人對病人家屬誠懇致歉,並扣發了負
責人當月的獎金。

但由於誤蓋印章並未對病人本身造成直接的傷害,所以不會考慮劉女士提出的1萬元精神賠償。

劉女士日前表示,她已準備聘請律師,將此事訴諸法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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