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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雲燈會踩死人事件兩公安被起訴

2004-08-25 11: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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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5日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最近完成對今年2月北京密雲彩虹橋燈會重大傷亡事件調查報告,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二十4日以怠忽職守罪,對原密雲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孫勇、政委陳百年提起公訴。

香港星島日報報導,事故發生於今年2月5日晚,在密雲舉行的迎春燈展上,密雲公園遊人大量擁上公園潮白河上的彩虹橋互相擠壓,造成三十七人死亡、三十七人受傷的慘案。

慘案發生後,經過調查發現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燈展安全保護方案沒有落實,負責彩虹橋安全保的值勤人員沒有到崗,現場缺乏對人流的疏導控制。

北京市檢察機關成立專案組對密雲縣城關派出所所長孫勇、政委陳百年、密雲縣文化局文化委員會主任王海燕,涉嫌玩忽職守罪進行立案偵查,並對其刑事拘留。

並於2月24日以涉嫌怠忽職守罪對孫勇、陳百年實施逮捕,認為他們二人是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對王海燕實施取保候審。孫、陳二人昨日被提起公訴,但王海燕不在被公訴之列。密雲事件已有多名官員被懲處,其中密雲縣委書記夏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密雲縣委副書記、密雲縣縣長張文引咎辭職﹔密雲縣委副書記陳曉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密雲縣副縣長王春林,給予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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