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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槍失竊 警局疑有內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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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莊瑞琳、黃建華╱高雄報導〕台灣高雄市三民一分局警備隊驚傳丟槍事件,一把警用制式九○手槍與二十四顆子彈在槍櫃中不翼而飛,因恐警槍外流,目前已列為重大刑案偵辦,由於初步了解,丟槍疑雲可能是「內賊」所為,但市警局督察人員約詢可能牽涉案情的警備隊十多名員警後,並沒人承認與丟槍案有關。

據了解,警備隊長林世宗已自請處分,但分局長陳嘉昌認為,在調查清楚之前,貿然懲處並不恰當。

以往警槍短少,多因員警不慎遺失或忘記繳回,但此次事件極不尋常,雖不排除外賊入侵,但進入械彈室取槍至少要兩道鑰匙,因此內賊可能性高,台灣警方內部訪查得知,除因警備隊業務調整導致內鬥外,線上備勤過重基層反彈,可能也是原因。

三民一分局警備隊長林世宗說,警備隊共有三十人,除保五兩名支援警力有專屬配槍外,其餘員警共用十九把槍,21日晚上九點,該把槍曾被繳回槍櫃,但隔日上午十一時值班人員潘石城清點時,發現槍與兩只彈匣(內有二十四顆子彈 )不翼而飛。

分局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針對十四小時內七個交接班,計十多名員警展開清查,並要求鑑識人員詳細採證,與調閱槍櫃、出入口共四具監視器影像,但分局的監視器主機近日經常當機,且螢幕老舊,毫無作用。

督察室在接獲通報後,立即調遣駐區督察人員,漏夜約詢可能牽扯失槍案的三民一分局警備隊十多名員警並製作筆錄,惟迄昨晚為止,失槍案並無突破性進展。

據了解,員警一天有八小時勤務,另外四小時為備勤待命,為提高見警率,目前各分局都權宜實施線上備勤,也就是要求待命人員至治安不穩區域巡邏,待穩定後再撤銷,但近兩個月來,三民一分局警備隊卻天天實施,導致備勤員警怨聲連連。

分局長陳嘉昌坦言,這陣子勤務確實較重,在丟槍事件後,分局會重新檢討勤務制度,在工作要求與同仁情緒間求取平衡。

警方內部私下指出,如果這起丟槍案是單純警界內部同僚「惡作劇」把警槍藏起來,即使找不出這把槍,問題都還算小,一旦警槍外流犯下重大刑案,牽扯的問題將很麻煩。

儘管三民一分局內部私下議論,傾向是「內賊」所為,並傳出可能是不滿勤務調派,故意要給長官難看,不過,也有分局內部人員擔心,若是最後查出是在外服勤時不見了,恐怕還會牽扯出其他風紀問題。

據了解,高雄市警局督察室在昨天下午通令各分局全面清查警用槍械、無線電裝備,要求督察人員總動員,赴各分局、派出所、警備隊清查警械,同時責成各分局督察組落實自我清查械彈的工作。

遲30小時通報 已違反內規〔自由時報記者黃建華、莊瑞琳╱高雄報導〕高市三民一分局在本月22日發現丟槍後,並未立即向上級呈報,直到翌日傍晚才向督察系統通報,明顯違反內規,市警局長蔡以仁對此頗有微詞,已指示督察室提報檢討處分,會否影響分局長陳嘉昌的職務,備受矚目。

警槍與警用無線電向來被視為警察的第二生命,丟槍或是遺失警用無線電,可說是除了觸犯貪瀆、涉足不良場所之外,最嚴重的違紀問題。

根據台灣警政單位內部規定,一旦發生重大治安事件,各分局必須在二個鐘頭之內製作「重大事故摘要表」呈報市警局,而三民一分局警備隊在本月22日上午十一時發現丟掉一把警槍與二十四發子彈後,竟然遲至翌日傍晚五時許,才向局本部督察系統通報,整個丟槍通報作業足足遲了三十個鐘頭之久。

台灣督察人員指出,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督察室、市刑大鑑識中心據報後,立即派員進駐蒐證、約談相關人員,也已錯失「破案」時機。

尤其三民一分局槍櫃室的錄影監視系統竟然還在敏感丟槍時刻,出現「秀逗」、畫面模糊狀況,督察單位認為,該分局的槍械管理不無嚴重缺失。根據側面了解,市警局長蔡以仁對此次丟槍案,三民一分局的應變處置頗有微詞。

台灣督察單位則透露,三民一分局未依規定將失槍事件立即呈報上級,已經明顯違反紀律,形同匿報吃案,分局長除了必須要為丟槍案背負連帶行政責任外,恐怕還得為延遲呈報遭到檢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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