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來信:我的雙腳是怎麼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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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訊】我叫鄒硯傑,家住吉林省農安縣哈拉海鎮鐵路家屬住宅,在江氏集團的殘酷迫害下,失去了雙腿,現已被迫流離失所。

2000 年11月8日,我和妻子葉明珠為法輪功進京上訪,長春駐京辦事處把我們強行抓回,在農安縣政保科非法拘留一個月後,勞教一年。

我和妻子遭關押期間,哈拉海鎮政府讓街道書記陳樹峰領一夥人強行抄家,陳把門踹壞後,搶走了床、石英鐘、小櫃、電風扇、炕革等物品,我母親向會計要手續他不給。

2001年陰曆12月20晚,哈拉海鎮派出所又來人敲門,我說這麼晚了有事明天再來,沒開門。他們就從鄰居家跳牆進院,有派出所所長王世權、警員張恩峰、翟××,院外有劉煜、李大莊子兩人,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強行翻東西。

我父親和警員張恩峰講理,張往我父親的臉上吐了一口吐沫,張用手電打我胸口,邊打邊說:還給你送進去(拘留所)。

所長王世權用拳頭打我,他倆從屋裡把我打到廚房。王世權撕壞了我家的炕革,搶走一台錄音機,張恩峰搶走一盤煉功帶。然後他們把我和妻子及母親抓到派出所。

當警又去抓別人時,我從派出所成功走脫。當時我的精神和肉體都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和傷害,跑到一個大樹林子裡迷失了方向,在寒冬臘月我在樹林中迷失了十幾天,沒吃沒喝,身體極度虛弱,雙手和雙腳嚴重凍傷,沒有能力走出樹林。

後來被人發現,打電話到吉林省松元市王府鎮派出所,在我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審問我,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煉,王府派出所關了我一夜,把我送到松原市公安局。

松原市公安局的人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煉。公安看我身體極度虛弱快不行了,就把我趕出大院。

後來我和我姐聯繫上,我姐把我接回家,腳已凍壞,最後雙腿截肢,現已成殘疾人。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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