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謹獻給河北省桃林口水庫4萬餘庫區維權移民

【專欄】官有強權無法無天 民無人權含冤莫辯(七)

7月份唐山警方打壓維權農民的再度升級概況

俞梅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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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訊】七,詩言志:菩提本無樹

7月11日,我把一封網友來信轉給耀杰兄,他以此爲題寫了一篇熱情洋溢的短文發在網上,轉抄如下:

俞梅蓀轉來河北桃林口水庫移民、中共黨員唐中華的來信和詩詞,其中有“伸手不見五指,誰敢提燈引路?”的絕妙詞句。只可惜我們幾人均不是中共黨員,“東方紅,太陽升”之類的“大救星”也早已成爲舉國上下不堪回首的癡人說夢。但是,對唐中華先生的滿腔熱情,我們十分感激。僅就筆者來說,憂民第一,憂國第二,至於黨運如何,只是中共黨員如唐中華們的事情。“伸手不見五指,不敢提燈引路!”才是筆者的一貫態度。

唐中華先生的兩首詩詞想必是花費大量心血寫成的,爲了不使它埋沒在筆者手中,現予轉錄和公開如下,並向唐先生表示真誠的謝意。

俞老師:您好!

我是河北桃林口水庫的移民,從網上得知一些情況,謝謝您和趙岩老師、柏光老師、耀杰老師、張思之大律師,爲水深火熱之中的移民呐喊!謹以下面小詞贈給您們大家。

清平樂.尋理(一)

理在何處?找尋無行路。若有人知理去處,喚去歸來同住。

理之蹤迹誰知?知者焉敢告訴。伸手不見五指,誰敢提燈引路?

清平樂.尋理(二)

理在何處?找尋無行路。若有人知理去處,喚去歸來同住。

正義在民手,天理自有歸處。縱然不見五指,君敢提燈引路!

我很爲黨和政府擔憂,因爲我是忠實的共產黨員。

唐中華於2004-07-11

之後,我又把耀杰兄的此文轉發給唐中華。他回信如下:

俞老師:您好!

謝謝您對我的信任,更謝謝您爲了保護我而將我命名爲“唐中華”。我願作爲一名默默無聞的“地下黨員”,因爲天太黑,使吾不敢公開黨員身份。但是,爲了我們的民族和國家,我又不能不盡一份炎黃子孫的責任.“伸手不見五指,誰敢提燈引路”是我早在兩年前發出的呐喊,今日才發現“君敢提燈引路”。

我曾說過“爲共產黨擔憂”。實際上是爲我們的民族和國家擔憂,我把黨與民族、國家混爲一談了。耀杰老師的話使我恍然大悟。

唐拯華於7月20日

“君敢提燈引路”唐拯華先生對我們5人的評價和期望,實在太高了,使我誠惶誠恐,十分汗顔,不知如何是好。近日,時有記者問我:“你究竟爲農民做了些什麽?”我反思認識張友仁們兩年來的所作所爲,捫心自問,其實我既未幫他們訴訟而打官司,又未幫其非訴訟而與有關部門交涉。這是法律服務的兩大方面,我卻什麽也沒做,連法律服務的角色還尚未進入呢。充其量,我只不過是蘸著他們的血和淚,把其訴求變成文字而已,這是書生的無奈之舉。接著,我又被問到:“你做的這些事對農民維權有什麽用?”“毫無用處。”我脫口而出。又被問:“現在農民仍在上訪有用嗎?”“沒用。至少我看不出有什麽用處。”我茫然不知所措。歷經8年的殘酷鎮壓,他們前赴後繼的維權上訪很可能氣數已盡。假如我沒有幫助張友仁們改定“萬民折”文本;假如他們沒有再次奮起,則不會再次慘遭鎮壓;假如我7月4日沒有把張友仁的近況撰此文上網,他似也不會再被長期羈押在醫院而以死抗爭且病情惡化,我的人身自由似也不會時時受到唐山警方的威脅。這一切,無非是維權不成反遭更大侵權的又一次重演。我似乎只能越幫越忙,甚至還幫了倒忙。至於什麽向全國人大會議呈送“萬民折” 開啓了我國百年憲政史之先例云云,那只是窮酸文人們自我解嘲的書齋學問,與農民的利益並無關連。

9月3日,唐山的一位資深記者給我的來信:“張和書記依然風光,江山依然很穩。很多年來,我們記者從張和身上感覺到的是:他很意氣(外號是黑白兩道)。對我們記者還不錯。”他竟對張和十分褒獎,可見張和此人非同凡響,莫非又是一代梟雄,使我一陣心悸。

我國唐代的禪宗六祖慧能和尚(西元638至713年)的傳世佳句“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近日一直在我腦中閃現。這是他應對神秀和尚的:“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乍一看慧能的詩有些荒唐,但仔細想來,這並不是諷刺,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啓示。

如果把法治比作菩提樹,1979年以來,我國大力加強法治建設,積極開展依法治國,造就了立法、司法、執法、普法、教學、科研等各方面的從業人員已達上百萬人之衆(包括高技術裝備的防暴警察隊伍)。全黨全國人民萬衆一心,投身於依法治國的偉大洪流。正是“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爲此,廣大農民在失地的被侵權中,看到了維權的希望之所在,紛紛依法奮起抗爭,但卻反遭警方打壓,受到更大的侵權,而血本無歸。甚至還要出生入死,浴血奮戰,可歌可泣,而一發不可收拾的惡性循環。這似乎成了“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莫非,法治原本就是空的,故何以能當真指望其維護失地農民及其廣大弱勢群體的合法利益呢?嗚乎哀哉!

“爲學日益,爲道日損。”(《老子》48章)爲了求得真道首先得學會遺忘和捨棄。同理,法律知識的豐富及其廣泛運用,並不必然帶給人們心靈的潤澤和利益的保障,過多的學習運用反而會使我們不堪重負,法律知識不一定導致自由,反倒使農民們經常因依法維權而被司法部門變本加厲的殘害而失去自由,以及被法律知識奴役的厄運。所以,要對之“損之又損”,直到“無爲”。這並不是在反法律知識,如果一個人要是完全沒有法律知識,倒也用不著“損”了。

全知等於無知,全能等於無能,全知全能只是人類不自量力一相情願的幻覺而已。知道自己有所不知,是真正的知道;明白自己不可能全知,是真正的自知之明。這大概就是智慧!

中華民族經歷了五千年的封建宗法制度和建國以來的歷次政治運動,人治已根深蒂固,傳統習慣勢力巨大且積重難返。1979年以來,我國開始向法治轉變才20多年,只是歷史的瞬間。要改變人治的傳統觀念和習慣,建設現代民主法治國家是一個非常漫長艱苦的過程,需要幾代人前仆後繼努力奮鬥。法治的發展有賴於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政治體制的改革,社會文明的進步。從理論成果到實踐應用,解決問題;從立法出臺到司法到位,即從有法可依到違法必究,都要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我國在向現代文明的進程中曆盡坎坷,艱苦奮鬥了一個世紀,取得了進展。但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苟利國家生死矣,豈因禍福避趨之。

一身傷痕真情在,滿目風雨壯歌行。

明知不可爲而爲之,哪怕只能成其萬一。

(全文完)

(俞梅蓀於2004年8月28日,yms3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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