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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落下一個孩子”法案有什麼問題?

【大紀元9月8日訊】大紀元華府日報記者陽光編譯報導/我們得承認聯邦“不落下一個孩子( No Child Left Behind)”法案有其值得稱讚的目標﹕提高各種族各收入階層學生的水平。但費郡公立學校官員們說這一2001年的法律過於殭硬及嚴厲。“沒人試圖破壞責任感﹐”學校系統的首席游說者邁克‧莫洛依(Michael Molloy)說﹐“但我們認為責任制應合理。”

據華府一家本地報紙Connection8月24日報導﹐該法律要求殘障及幾乎不講英語的新移民都通過標準英數考試﹐不然學校可面臨不及格標籤和嚴厲的懲罰。“這些學生有困難的背景。他們有的剛移民﹐” 邁克‧格萊斯科說﹐“這剛好違反了關於教學的基本慨念。”

研究表明一個非英語學生要大約五到七年才能真正用英語學習﹐但該法要求非英語學生到美後一年即通過標誰英數考試﹐莫洛依說。另外﹐該法沒有給予學校單項的進步給予足夠的考慮﹐ 格萊斯科說﹐取而代之的是要求學校達到武斷的標準。比如今年每個統計族群的百分之五十九必須通過州數學考試﹐百分之六十一的學生必須通過英語。明年標準將提昇至二項均為百分之七十。2014年要求百分之百。

小學中由於有高比例貧困學生而享受聯邦資助的﹐學校必須達標﹐不然將受到懲罰。若連續二年未達標﹐則學校必須允許學生轉學。

“不落下一個孩子法案做了些好事﹐但未達標的懲罰性太強。不應該這樣。” 費郡PTA理事會(Fairfax County Council of PTAs)主席琳‧特哈說﹐“這既不公平也不現實。”

FCPS主席杰克‧戴爾(Jack Dale)說該法應從一個懲罰程序改變為一個評估系統﹐以允許學校按年評估學生學習進展。“該學業進展指數(Adequate Yearly Progress index)才應成為確定多大比例學生合乎畢業要求的標準﹐進而保障學生有進入社會必要的資格及學識﹐”他說。(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