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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新巴塞爾協定是台灣金融業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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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九日電 )新巴塞爾資本協定(New Basel II Accord) 將在 2006 年底實施,未來金融業的風險監控機制將由資本適足率管理,擴大為資本適足率、監督審查及市場紀律三項支柱,學者認為,未來銀行風險管理工作將更繁雜,對台灣金融業是項大挑戰,但卻是與國際接軌的契機。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暨財經策略中心主任楊雅惠在中經院最新一期的全球台商電子報發表專文,她指出,全球金融監理制度將有大幅度改變,舊巴塞爾協定(Basel I Accord) 原只強調資本適足率,新巴塞爾協定則擴充成三大項目,分別為資本適足率、監督審查、市場紀律。

由於資本適足率計算比以往繁複,楊雅惠指出,除了信用風險與市場風險,還包括作業風險,為與國際金融業接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預定與國際同步在 2006 年底正式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定,這將是今後金融機構面臨的課題。

金融業以往風險控管多偏重外匯單位與授信單位,但未來必須功能統合,考驗金融業對資訊蒐集、處理的管理技術,銀行業因此必須投資大量資金以建構資訊軟硬體設備。符合 Basel II 的金融機構,可望在國際上獲得較佳評等,有助競爭力提昇,但資料庫的建置,更是窒礙重重,對金融業將構成嚴峻挑戰。

楊雅惠認為,台灣金融機構多數尚未滿足新巴塞爾協定規範,但已有多家機構著手進行準備,在新規範2006年底開始實施後,台灣金融機構的國際競爭力如何,就看這段期間的努力成果,也是與國際接軌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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