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傅國湧:由雲南省政府理性對待民間的不同聲音想起

傅國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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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日訊】臨近歲末,2004年12月19日的《工人日報》報導,在邊陲雲南,近年來圍繞著怒江的水電開發、引進外資“伐木造紙”、“毀樹造林”以及虎跳峽築壩工程,環保界、一些媒體、非政府組織及民間人士都發出了反對的聲音,對這些來自民間的不同聲音,雲南省政府方面的反應也逐漸理性化,開始學會運用對話、解釋等方式,而不再像以往一樣,動輒以手中的權力壓人就範。一位官員說:“當政府的想法引起社會不同的反響時,理性的做法是兼聽而明,我們一再說要提高執政能力,是否善於聽取民間不同的聲音、尤其是反對者的聲音至關緊要,這對於幫助政府理性決策有好處。”

儘管所採取的“對話”、“解釋”等方式還帶有陳舊的“做工作”性質,但畢竟意味著政府在面對批評意見時的態度出現了微妙的變化,所以《工人日報》不無樂觀地稱之為“引人注目的成果”。對此,我卻沒有這樣的樂觀,要讓不受約束的權力學會理性地對待不同的聲音,無論是來自體制內還是來自民間的,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雲南省政府之所以會在水電開發、伐木種樹這些經濟項目上遭遇民間環保人士的反對時,採取一些相對理性的應對方式,主要是因為這些反對聲音被雲南以外的媒體披露之後,引起了北京高層的注意,要他們“慎重行事”,以塞天下悠悠之口。換言之,雲南省政府之能理性對待不同聲音是基於兩方面的壓力,一來自中央政府的批示,一是雲南省以外的媒體監督,尤其不能忽略的就是許多反對聲音來自他們權力難以直接到達的雲南省之外。如果不是這樣,我們就無法想像堂堂雲南省政府在應對來自民間的反對聲音時會如此理性、溫和、講道理?要讓政府真正學會理性地對待民間的不同聲音,前提就是其權力產生、運作等每一個環節都是受到有效制約的,比如選民真正有權利選擇官員和民意代表,同樣有權利監督、罷免自己選舉出來的公職人員,新聞自由是有保障的等等,缺乏這些必備條件,要讓一個從來都是凌駕在社會之上、完全依靠道德自律的政府能理性地對待民間的不同聲音,確實是太奢侈了。即便出現也帶有很大的偶然性,如同中世紀長夜裡,出現了幾個相對而言有點“親民”情結的“清官”、“明君”帶有偶然性,相反出現昏君、暴君、貪官、瘟官才是經常性的。雲南省政府理性對待來自民間的不同聲音只是一個孤立的特例,不具有普遍意義,官方媒體的樂觀因而是沒有理由的。

只有受到有效制約的權力才會學會尊重人、尊重反對的聲音,才有可能學會理性地對待不同聲音。這不是一個德行問題,而是一個制度問題。即使是一個品德高尚之輩掌握了無限權力,我們也不能指望他時時都能以理性行事。發出不同聲音的公民頻頻以各種原因失去自由的土地上,我們討論政府理性對待反對聲音真的太奢侈了。歷史早已反覆地證明,一個民族不能老是指望救世主或青天大老爺、大俠的恩賜,只有一個約束權力的制度才有可能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真正的陽光。(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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