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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掃黃辦官員吞公款判囚

2005-01-11 15:1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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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廣州掃黃打非辦公室副主任湯文君私吞拍賣充公物品的款項,被判囚15人。

法院審理查明,湯文君在任廣州市愛國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兼掃黃打非辦副主任期間,把收繳的黃色非法書刊、音像製品當廢品賣掉,從02年6月起,先後12次截留廢品款共計人民幣264萬元、港幣8萬元歸個人所有。

廣州市中院審理後認為,湯文君的行為已經構成貪污罪,鑒於他能主動自首,可以從輕處罰,依法判處湯文君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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