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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律師賴建男 人稱法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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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特稿

五十年前的嘉義鄉下,有座村莊發生全村宗親為了爭產涉訟,甚而械鬥流血事件,原本和諧的宗親從此裂成兩派,親族間形同陌路的傷痛,至今猶未癒合。

當時村裡的男孩「阿男」目睹斯情斯景,小小心靈裡感到害怕,也很納悶:「大人們為什麼不能坐下來談談,平和解決問題呢?」雖然有此念頭,但他不敢說出來。

小男孩賴建男,現今已是民事專業律師,當多數律師忙於訴訟案件時,他反其道而行地樂於幫人和解案件、息平止訟,每回看到和解協議書最後一行又能填上「雙方至此誤會冰釋,圓滿解決…」,是他最感欣慰的時刻。

當律師,上法庭前先把案件和解掉,賺進的錢會少得多,但兒時親睹「訟終則兇」的宗親悲情後,讓賴建男寧當傻瓜而樂此不疲。

當年那個小「阿男」,雖有「化解世上紛爭」的胸襟抱負,可是家境寒微,不敢奢想會有實現心願的一天;九歲失怙,他就跟著阿母,過著到處找親人「吃伙頭」的飄泊日子,也當過沿街賣冰棒、水果、擺地攤的小童工。

回首當年母子倆四處吃伙頭,每天一早會從「哪個家」出門,都沒把握,書本和衣鞋更是分放多處,結果,規定應穿皮鞋上學的某一天,他只有布鞋可穿,校方人員問也不問,就「啪」的給他一記結實巴掌;他說:「我當時真的很想說,我不是不聽話,可是來不及…」。

長年吃伙頭不是辦法,高二時,賴建男就一邊讀書、一邊開起小布店了,不過,苦日子更淬鍊出他堅毅的個性及領略「讀書出頭」的重要,所以一遇空檔,隨時會端起課本,終讓他如願考上中興大學法律系,接著順利取得學位,準備報考律師特考。

六○年代考上律師者幾稀,賴建男很清楚,只有發奮讀書才可能成功,沒想到阿母在他考前不久溘然辭世,他為了完成個人心願與母親遺願,繼續忍淚拚讀,終於登上律師榜,當他把這份光耀獻在母親靈前時,鄰居老人告訴他,他阿母為了他的前途,曾去求籤,這支籤顯示,他一定會考上,但也是母親大限已至的時候。

無價的親情與無限的感恩,讓賴建男成立「法來律師事務所」執業後,也同時投身公益和修行佛法。

故就算再忙,仍參與消基會、國賠員委員會、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無給職事務,以及擔任一些宗教慈善團體的義務法律顧問。

與佛結緣,促使他更傾力於試行和諧解決紛爭,並讓他懂得以宏觀及豁達角度切入,不是一味只想幫委託人上法庭打官司而已。

這就是為什麼別人往往將發動訴訟,視為工作的開始,賴建男的法律信仰則是「發動訴訟的時候,就是結束的時候」,一旦爭訟,輸的人不愉快,贏的人歷經一場訟累,內心也不見得全然歡喜,故除非已無任何和解可能,賴建男不會輕易說服委託人走向這一步。

柔情的人,當然不願見撕破臉地爭訟,賴建男有「大律師的柔情」,更不缺「老爸的柔情」,果不其然,寶貝女兒去年成婚時,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樣兒,至今仍讓一堆好友津津樂道。

不少法界人士均知業界有這麼一位獨特的「和解律師」,但賴建男三十多年律師生涯,接案無數,問起他的「和解成績」,實無從量化,他笑稱:「一定要我估,只能說我經手的案件,至少七成能以和解收場」。

一個平實無華的律師,以其「凡事和為貴」的信念,活出他「何以為法律人」的生命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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