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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騷擾詐騙電話 未來民眾可查發信方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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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七日電)台灣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電信法,明定電信事業應提供個人查詢自己的通話紀錄。交通部電信總局表示,目前用戶可查詢自己撥打的號碼,電信法修正後,未來民眾付費就可查詢發信方的電話號碼,追蹤騷擾、詐騙電話來源。

立法院院會通過修正「電信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重點包括:電信事業用戶查詢本人的通信紀錄,在電信事業的設備系統技術可行,並支付必要費用後,電信事業應提供查詢服務。

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記錄作業辦法,由電信總局訂定。電信總局指出,未來辦法訂定後,電信業者必須提供一般用戶查詢通訊紀錄,否則將依法懲罰。

電總表示,由於每天話務量相當高,要從所有紀錄中查出發信端的電話,並非想像中的簡單,因此需收取一定的費用,至於費用標準,電總也會規範。

目前電總規劃,除了事後追蹤發信端號碼的方式外,民眾也可選擇向警方報案後,裝設專線,直接紀錄發信方的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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