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個女工的維權遭遇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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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8日訊】 我叫程雲惠,原是餘杭縣倉前鎮村民,1994年土地被徵用後進入餘杭縣工業總公司所屬的餘杭縣水泥廠倉前分廠工作。雖然自己勤勉好學,工作負責,但由於性格耿直、敢言,不會拍馬屁,不知不覺中就得罪了支配我命運的領導,結果可想而知。但無論過去已經發生的事如何「不堪回首」,也不管現實和將來會多少艱難困苦,有了家人(丈夫王東海先生)的堅定信任和鼓勵,相信社會與法制的進步,為了權利、為了尊嚴、為了討回公道,我將百折不回地爭取下去!俗話說「見一葉而知深秋」,我力圖通過該案的「一葉」來反映目前廣大工人(包括因征地而用土地換來工作的工人)權利和維權狀況的「深秋」, 相信所折射出的問題已遠遠不止於個案。

目 錄
一、結 怨
二、公報私仇
三、勞動仲裁
四、工會是誰的?
五、一審審判
六、糟糕透頂的法律援助
七、二審審判
八、要等到何年何月才有結果的申訴?
一、結怨

工作經歷:1994我年進廠後任廠辦打字員,由於倉前水泥廠剛成立,打字工作特別忙,經常加班加點,從無怨言。95年,領導說我工作能力強,除打字外還派到別的部門頂班,在工作中從沒有不完成領導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96年生產轉入正常後,成立汽車隊,由於當時我有會計等證,領導分配我到車隊任統計工作,期間除完成繁忙的統計任務外,還教會現任打字員阮冬英打字排版等工作,並不斷地去指教她。98年初成立營銷公司,汽車隊合併在一起,我任開票員及統計工作,領導叫我在閒林總廠上三天班、倉前廠上二天班。後來由於當時水泥銷售實在不景氣,營銷公司撤了,許多人面臨下崗(待崗)的危險,當時我已經懷孕五個月,前董事長兼總經理周開雲先生親自找我談話讓我「回家先休息,保證生完小孩後安排工作」,誰知1999年4 月5 日董事長周開雲發生意外。

1999年初我生完小孩3 個月後,雖多次要求上崗,直到2000年4月新建電站(餘熱電站)安排我上崗做化驗員,總算回到了工作崗位,在培訓考核中我還得了第三名89 分,2002年11月份調到成品車間做循環水泵工。回想期間工作經歷,雖然通過努力取得一定成績,但對於許多事情,太頂真,也確實得罪了不少人,這可能就為後來發生的一系列事情埋下了伏筆:
1、1996-1998年我任車隊統計時,對倉前廠配給我們車隊的有些費用不理解,經常去閒林總廠財務查帳後請廠部予以糾正。尤其是97年時倉前廠規定車隊每輛車需提風險金(進入小金庫),結果97年12月份24號車出了車禍,倉前廠領導把我們整個車隊的錢給扣了,去向不明,我當時不服,認為24號車出事故應扣24號車的,領導(原倉前廠廠長,現任公司總經理胡健康)對我十分不滿。

2、1997年中國新年某一天,浴室明明貼出告示維修不准洗澡,下午3 點後,看到胡健康的夫人及女兒由企業專職司機開公車從樓下家裡趕到倉前水泥廠洗澡。領導家屬可以洗,我職工為什麼不能洗?我下班後也敲門進去洗了澡,領導很生氣。

3、2000年我在新建電站化驗室崗位發現當時的班長錢愛敏(公司人事領導錢擁軍的妹妹)配製的藥劑不準,我擔心時間長了會對鍋爐有損害、產生腐蝕、存在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重大安全隱患,向領導多次反映,直到藥劑不準二氧化硅儀器送回北京修理鬧出笑話後才解決,錢愛敏也「一氣之下」辭職不幹了。

4、2001年,我父親朋友看望他時說「你工作七、八年,一天都沒有休息過,照說臨時工也應該有休息日的」。於是父親給餘杭區(此時原餘杭縣已並入杭州市區)勞動部門寫過一封關於臨時工無休息日的信,詢問廠方是否違反勞動法,餘杭區勞動部門把信轉給了倉前水泥廠,結果水泥廠馬上辭退了我父親。父親當時就認為這個廠報復性太重,自己女兒、兒媳都土徵後進入該企業,怕受株連、打擊,故不了了之。

5、對於總經理把自己女兒食品店裡的劣質食品(如有一次壞了的只能丟掉、狗跑過來嗅了一嗅也不吃的粽子)購來給職工當福利發放提出質疑,2003年中國新年我還當著大家的面把廠裡分給我的整筐爛蘋果退回廠部辦公室使他們非常難堪。

6、2003年4月新線新安裝的水泵操作困難,我提出這怎能驗收過關呢?萬一出事怎麼辦?(就是這台水泵在2003年12月24日凌晨關鍵時刻無法開啟,無法及時從外水源補充循環水池導致「斷水停產」事故),加上泵房裡的其它設備陳舊、常年使用卻極少機械保養,噪音太大,我也不止一次向有關人員反映,有的流程改造也化不了幾個錢,要求更新部分設備(直到2003.12.24「斷水停產」事故教訓後,廠裡才安排機電工對進水、出水壓力及電流表安裝報警裝置並增加浮球控制水位裝置),但當時對我的建議視若無睹,於是我憤怒地在工人中講過「他們迎來送往,公款吃喝的錢有,搞技術改造的錢卻沒有了」。

7、工會本應由工人選出,對於公司主要負責人朱建華的妻子錢亞芬落選後還安排在公司工會當領導(增設了工會辦公室當主任)表示過強烈的不滿。 ……(限於篇幅,不再繼續羅列),數不勝數的揭露或建議,本來都是有利於廠裡的經營管理和安全生產的,但由於觸犯了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卻成了我有意挑釁公司管理制度、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的因素。於是乎,一些廠領導就把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非將我拔除為快不可,只是由於我對本職工作的小心謹慎,他們一時找不到適合的機會和借口罷了。我也知道自己所面臨的危險,幾度想改一改心直口快的「毛病」,不再去管那「是是非非」。但一想到這個廠是建立在我們祖祖輩輩耕種的土地之上的,我們是用土地換來的工作,心中就無法抑制對這分工作的熱愛、對公司和工廠的關心,結果「性格決定命運」也就從2003年12月24日凌晨的一個偶然事件中成為必然!(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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