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最高法院判決准許實施擴大加值稅法

【大紀元10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十八日專電)菲律賓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擴大加值稅法並未違憲。判決決議文中並解除今年七月二日針對這一法令所發出的暫時禁制令,預定將於今年十一月開始實施。

擴大加值稅法是於今年五月通過,七月初開始實施時造成包括燃料在內的多種物價飆漲,由於當時正是總統雅羅育面對強大的辭職壓力之際,結果實施不到一天就遭最高法院勒令暫停實施。

最高法院今天在決議中表示,並未發現擴大加值稅法具有違憲的缺陷,因此這一法律的有效性將獲得維持。

擴大加值稅法是雅羅育的重大經濟改革措施之一,預計每年可為菲律賓政府帶來八十億至一百億披索(約為十四億六千萬至十八億三千萬美元)的稅收,希望藉以改善國家財政的狀況,並扭轉菲律賓國際信用評級屢被下調的窘境。

這一道法律准許總統在特定條件下,將現行百分之十的加值稅率,提升至百分之十二。此外,擴大加值稅法也取消了石油及發電等能源工業的豁免權,並且將公司所得稅也自原先的百分之三十二調高至百分之三十五。

在國會通過擴大加值稅法之前,眾議院及參議院在是否把加值稅稅率提高至百分之十二出現歧見,這也是這一法案是否違憲的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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