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河南平頂山市第二人民醫院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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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訊】善良的朋友您好:感謝您關注弱者!

我叫馬玉翠,平頂山市一名普通工人。於1993年7 月12號,因剖腹產住進平頂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以下是法院複印我的病歷記錄):

(1)手術中因大出血,術中失血1100毫升,術中血壓為60–120/50–70mmhg。已經昏迷,所以醫院給緊急輸了400毫升血,醫生和家人把我送進病房時,輸血瓶裏的血還沒有滴完,(當時因來不及記帳只能在血庫交現錢)所以住院收據上沒顯示80元的血錢,而只有輸血費6 元。醫院還特意在輸血欄裏寫一個新字來掩蓋自己的罪行。2004年9 月發現就是這次醫院違反有關規定給我輸了不合格的血,使我得上了終生治不好的丙型肝炎(我從未在別的地方住過醫院,更未輸過血,家中其他人也沒有丙肝)我現在已發展成肝硬化,2004年10月做了切脾斷流術。生活幾乎不能自理。每天生活在無盡的痛苦絕望之中。我於2004年11月將該醫院起訴到河南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

(2)在我1993年7 月住院病歷中(法院提取的)有急診輸血單一份,上面有受血者(馬玉翠)供血者(趙金平)血量400CC,還有血庫醫生張紅星,和麻醉醫生馬東暉簽名,單子右上角還有一個大(急 !!)字,後面兩個感嘆號(證明當時緊急輸血)。 在輸血單的背面有( 核對無誤:嶽躍紅 )六個字。而醫院卻說這是配血單,如果是配血單它為什麼貼在我的病歷上,既然是急診配血怎麼會不輸,醫院卻不敢拿出同期其他病人的輸血單或配血單來證明。而法院對此重要證據不管不問,對原告的所有證據視而不見,而聽信醫院編的謊話,說是手術記錄中沒寫輸血,病歷中不寫輸血記錄完全是醫院的錯,為什麼要推給患者。

(3)他們的手術記錄亂七八糟,上面有:手術開始11時45分,手術完成12時1分。麻醉開始12時,麻醉停止13時。最主要的時間都會寫顛倒,其他的還能寫對嗎。河南平頂山新華區法院民二庭,只聽信醫院編的大瞎話,顛倒是非,坑害弱者,於2005年9 月做出一審判決:原告手術順利,並未在被告處輸過血(醫院知道給我輸的血不合格,所以耍無賴不承認,而法院和它更是串通一氣,欺下瞞上)手術中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法院也判手術順利,真是太黑了。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偷偷的下了判決。輸血單就在病歷裏面,難道他們真的看不見,還是嫌我沒錢吧。在莊嚴的國旗下做出違背良心判決。醫院和法院都知道我沒有能力再上訴,丈夫是殘疾,我已不能工作,因病我欠已下不少外債。所有證明醫院是無賴的證據都保存完好。

現在平頂山市新華區檢察院2005年9 月21日已經立案,進行抗訴,於2005年9 月29日審查完畢已上報平頂山市檢察院待批。在此期間平頂山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書記張牙舞爪到處活動,明目張膽的給辦案人員使壓,害怕我抗訴,醫院真是猖狂至極,踐踏國法,又在做一審的黑心夢,目無國法。希望善良的媒體和好心人來救救我,保護我的合法權益,來揭露宣傳這個黑心醫院,一個醫院不去救死扶傷卻來想盡一切辦法殘害患者,誰給他的權利如此霸道,來欺壓弱者。

受害人:馬玉翠 電話:0375-4989592(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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