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腳蛇毒不同 保險判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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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雲林縣吳姓男子在田中工作,不慎遭毒蛇咬傷,一審台北地院認為保險公司應理賠529萬多元,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卻發現,吳某左小腿被眼鏡蛇咬傷,左手臂卻是被龜殼花所傷,會同時被兩種毒蛇咬傷的機率微乎其微,研判有問題,繼而發現吳某原本無需截肢,卻接受手術,改判吳某敗訴。

投保5家公司 共2500萬

據了解,吳某投保的保險公司不止國泰人壽一家,尚有其它4家,5家投保金額共2500萬元。

91年4月19日,男子吳文益前往田地工作,卻遭不明毒蛇咬傷左小腿以及左前臂,吳太太發現急忙送往中國醫藥學院北港附設醫院救治,同年月20日又轉往台中榮民總醫院醫治。

但同年月29日,吳文益再轉往嘉義縣華濟醫院,醫師研判吳某已有敗血症跡象,須進行截肢,否則將有生命危險,吳某接受該手術,並於同年6月10日出院;事後吳文益向國泰人壽申請理賠,卻遭國泰人壽拒絕,進而提出民事訴訟。

眼鏡蛇咬腳 龜殼花咬手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吳某遭毒蛇咬傷屬意外,國泰人壽須賠償左膝以下已截肢的吳某共529萬6500元;但經國泰人壽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函請台中榮總提供吳某的醫療資料,卻發現,吳某左小腿、左手臂是被不同毒蛇咬傷。

醫療資料指出,吳某左小腿是被眼鏡蛇咬到,左手臂則是龜殼花,會被兩種蛇攻擊的機會很少,並且龜殼花的棲息地應不在吳某工作的田地,應在丘陵地區活動。

其次,毒蛇不太會連續攻擊,往往咬了一口就會離開,但吳某左下肢卻有6處咬痕,左前臂則有4處咬痕。

無需截肢 卻堅持要手術

又台中榮總認為吳某已經好轉,只需再清理傷口休養,但家屬卻要求截肢,事後並轉院,前往嘉義縣華濟醫院接受截肢手術。

高等法院認為全案已非屬意外,進而改判國泰人壽勝訴,全案仍可上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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