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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儒門案 義務辯論律師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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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一日電)「白米炸彈客」楊儒門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義務為楊儒門辯論的律師丁榮聰今天強調,楊儒門所為是農民和兒童發聲,未造成任何傷害,一審刑度太重,已提出上訴。

丁榮聰表示,楊儒門對再提上訴沒有表示任何意見,在看守所中,都在念佛打坐,心情很平靜,就如同閉關一樣。

對於楊儒門父親先前反對上訴,丁榮聰認為,這是因為楊父已對司法失去信心,他在提出上訴前,已致電楊父以示尊重,並取得諒解,不再反對上訴,相信司法會給楊儒門一個公道判決。

楊儒門是利用軍中所學,透過網路搜集資料製造爆裂物。第一次犯案是在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將裝有白米的飲料盒爆裂物貼上「炸彈、勿按,一不要進口稻米、二政府要照顧人民」紙條,放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廁所內。直至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落網,楊儒門以類似的手法、訴求,總計犯下十七起放置爆裂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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