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中國新「公司法」帶給台商競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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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二十一日電)中國近期通過「公司法」修正案,大幅降低公司設立註冊資本額,也允許設立一人公司,中華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林昱君表示,中國未來民營企業發展空間大,但對台商而言,競爭壓力也將擴大。

林昱君在中華經濟研究院最新出刊「台商電子報」中分析,中國「新公司法」修正將產生何種影響。

中國在10月下旬通過「公司法」修正案,除降低公司設立註冊資本額,同時,允許設立一人公司。新法將「一人公司」納入公司法的調整範圍,允許一個自然人或法人投資設立一人有限公司,而一人公司最低註冊資本訂為十萬元人民幣。

林昱君指出,新「公司法」修正案通過,對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將有相當大鼓勵作用。

中國民營企業,其實迄今未獲得政府大力扶持,貸款規模不及全體信貸總額的10%,平均規模相當小,平均註冊資本不到80萬元人民幣,卻創造超過70%城鎮就業量、60%以上工業總產值、及超過60%出口貿易。

林昱君表示,進入二十一世紀,對中國經濟體制改革最大的影響變數,就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WTO對中國最大效應在於它不斷推進中國改革。

中國在2001年後陸續推動各項經濟改革,幾乎全是為適應WTO規範而調整。林昱君指出,尤其以2001年3月,中國國務院體改辦宣佈對電力、電信、金融、民航、鐵路等行業實施結構調整開放和監管改革,打破基礎產業中行政壟斷,被認為最具有「開放倒逼改革」的指標性意義。

觀察中國目前民營投資行業,集中在勞動密集型與資源密集型的傳統製造業領域,如服裝、食品、玩具、傢俱等,很少有機會進入資本與技術密集型的製造業領域。

民營經濟在中國雖扮演日趨重要角色,但林昱君分析,其地位卻一直未與國有經濟或外資經濟對等,目前金融、保險、旅遊、通訊、教育、休閒體育、醫療等新型服務業已成為中國新投資焦點,但民營企業對這些行業尚未真正展開投資,在新公司法過關後,民營企業將釋放更大發展潛力,未來有更大發展空間,但對台商競爭壓力也增加,值得台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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