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政治」與「政治參與」的區別

李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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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訊】世界主流國家只有「政治參與」(Political participation),沒有「搞政治」一說。任何稍有雙語基礎的人也不會把「政治參與」誤譯成「搞政治」,這簡直是南轅北轍,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情。那麼剩下的推理就是,中國共產黨造出了這個名詞。

  中共在半個世紀的統治中一直用「搞政治」的棍子打人。中共統治下「搞政治」的實際含義是:爭權奪利、爾虞我詐;但中共把任何對中共有意見的人,或者中共看不慣的人,或者任何要求人權、自由和民主的行為,都冠以「搞政治」打個永世不得翻身。但中共高層,如江澤民卻可以大搖大擺的「講政治」,而被打的人卻久而久之對這根棍子麻木了,認可了中共的做法。中共在開始時為苦難的中國人量體裁衣製造的這根打人棍子,久而久之成了中共自身文化的組成部份。

  只有跳出中共的政治文化,才能看出「搞政治」這一說法的荒唐可笑。比如說「五講四美」是中共政治文化下的一句套話,「學雷鋒」是中共政治文化現象。當你看到紐約市地鐵公車大罷工中有出租車司機免費載客,你說,「看,紐約人也『五講四美』了,美國人也在『學雷鋒』」了,你這不是在冒傻氣嗎?在網上看到一位網友把他在國外看到法輪功舉行遊行說成是「搞政治」。明明是國家憲法保護的遊行權利,一種政治參與的權利,你硬與黨文化下的「搞政治」即爭權奪利、爾虞我詐混為一談,這不是與把『五講四美』強加到紐約人頭上、說美國人「學雷鋒」一樣荒唐可笑嗎?

  當然這筆荒唐帳要算在中共頭上,是中共長期的政治薰陶使黨文化的因子滲入了中國人的細胞,把本來根本不是自己的東西當成自己的了。加上對中共暴力的恐懼又使「搞政治」成了中國人揹負的「原罪」。

  很多年以前,我陪一個剛從國內出來的人週末在華爾街漫步。話題自然地從美國的經濟強大轉到了美國的自由和民主制度,接著就談到了中共統治下的不自由不民主。這時出現令人不可思議的一幕:這人趕緊環顧左右,讓我閉嘴,生怕讓人聽見。我說這是在美國華爾街。但我被告之,「你怎麼知道這裡就沒有中共間諜?」在中國人的思想深處,他認為談政治是危險的。

  為甚麼爭取人權、自由和民主,哪怕就是隨便談談, 在中國人就是一種罪過?在許多人看來,因為這是在「搞政治」。而「搞政治」天然地成了中國人沉重的「原罪」。絕大多數中國人在「搞政治」籠罩下的紅色恐怖中嗦嗦發抖度過半個多世紀的歷史。

  盧梭說:「人生而自由,但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這種無時不刻都怕被「政治」螫到的恐懼從中國人的現實生活甚至記憶中徹底抹去了人的基本權利。它從根本上把中國人作為公民的存在淪為了動物性的豢養,把所有擺脫奴役和爭取權利的要求變為非法。中國人只到被判死刑,被宣佈「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才知道自己原來還有「政治權利」。其實知道不知道都一樣。中國人既使在活著的時候,一旦意識到自己有權利,要爭取權利,也就死到臨頭了。這用公安的話說,就是「活的不耐煩了」。「搞政治」成了鎮壓民眾最強最自然的理由。

  然而,就像我前面所述,「搞政治」只是在共產極權制度下的說法。在聯合國191個成員裡實行了民主制度的 129個國家中,在全球60億人占68%的人口中,它不叫「搞政治」,它叫「政治參與」,或「公民參政」。比如,民主制度下的選舉、集會、甚至示威,它都是 「政治參與」的形式,沒有「搞政治」這個概念。「政治家」和「政治學家」是受人尊敬的稱呼。

  「搞政治」這個強加在中國人頭上、致使中國人無法追求民主與自由的「原罪」,清楚地驗證了中共在半個多世紀的統治中形成的根深蒂固的黨文化的烙印。當中國人在意識上潛移默化地被中共極度地玩殘而又自我不覺時,中共就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自己的統治,這就是中共能生存的根本理由。從這個黨文化的烙印中透晰出中共的生存密碼。

  在黨文化的桎梏中,中國人的思維和智慧無所不在地被異變和扭曲了。他對一切現象的評價,甚至他罵共產黨,批判共產黨,也不自覺的用了共產黨的思維邏輯,甚至共產黨的語言。他對共產黨的嘲弄和批駁,儘管可能帶有強烈的自我精英意識和辯證語勢,甚至挾有無與倫比的尖刻言辭,在共產黨看來都是無力的,因為用共產黨的思維邏輯去批判共產黨及其罪行只是在抓抓癢,而不會有更高的制約作用。因此,在黨文化的框架之下,追求民主與自由是一種幻想和渴望。共產黨為了緩解危機,可以有目的地有限度地滿足這種幻想和渴望,也同時鞏固了其黨統治,這也解釋了共產黨為甚麼會進行改革和「加強先進性」整黨運動。

  我曾分析在1979年到1992年期間作的329個中國民調結果和八九民運中的政治口號,寫成了一篇有關中國政治文化的博士論文,其中最重要的結論之一就是,共產文化在中國民眾心上的深刻烙印會通過哪怕是最激進的主張頑強反映出來(1)。唱國際歌反共產黨,已成了共產國家民眾反抗專制的一道最獨特最亮麗的場景。

  那麼,甚麼是「政治參與」?「政治參與」是所有政權合法存在的根本理由,所以也就成了現代政治學研究中一個極其重要的概念。在民主制度下,「政治參與」是對公民參政的概括,是主權在民的體現,享有受憲法保護的崇高地位。國外政治學學者對「政治參與」的研究汗牛充棟。「政治參與」最主要的特徵是:是公民在政治體制的各個層次中以個人或團體直接或間接影響政治抉擇或公益分配的行動或不行動。舉例說,參加選舉或不參加選舉,支持或反對一位政治家,都是「政治參與」。由於在「政治參與」中產生了(並且監督了)合法的政府,政府就必然和必須要保護「政治參與」。也就是說,政府對「政治參與」的保護是政府合法性的需要和體現。

  有關近代民主制度的一些最重要概念,如自由、普選權、多黨制和競選都是從「政治參與」中衍生出來的。政黨與選舉是在公民「政治參與」要求中產生的。當人們的自由權利日益法律化為普選權時,越來越多的公民要求參與政治過程,相應地就必須有一種組織和協調公民參與政治的機制,政黨就應運而生了。「政治參與」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把公眾的意志和利益變為政府政策,而公眾的意志和利益是不同的及有差別的,因此多黨制就是必須的。各黨要為獲取各自代表的公眾進行公開競爭。

  雖然民主制不一定是最美好的,但勝出共產專制太多。民主制的相對優越性明顯地表現在「政治參與」的選舉中。定期選舉不但能不斷地把相對最有能力的人選出來,而且避免了專制下流血或不流血政變及其引起的社會動亂(如中共49年後一系列運動和動亂),極大減低了社會資源的成本耗費。公民只要瞭解候選人及所屬政黨的政績政綱,就能迅速作出選擇,選民無須花費巨大成本收集信息,就能作出相對理性的選擇。因此,公民政治參與以相對低成本的代價使公民意向和利益表達秩序化。

  舉一個最近的例子。2004年,全世界曾見證了美國總統是怎樣一票一票選出來的。總統候選人的好與壞,真誠與虛偽,實話與謊言,功績與錯誤,他的性格和操守都要一一受到選民最嚴格的檢驗。這是專制者連想起來都膽戰心驚的,更不要說會敢於一試。在選舉中,勝非聖人,敗也君子,榮辱共在。如果說,勝選者是高大的,那麼,他的高大是人民的選票壘起來的。如果說,敗選者是值得尊敬的,首先在於他敢於一試;其次勝選者的勝利便有了價值。布什稱呼克里是「值得、強悍與可敬的對手」。

  20 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出現了兩類所謂「政治參與」現象。第一類表現為大學學區及農村進行的選縣及縣以下人大代表的選舉投票活動。有學者把它歸納為「制度性參與」和「公民賦權運動」。第二類是非制度性抗爭性參與,表現為90年代後期和21世紀初大規模民運和「公民維權運動」,具體形式有如89民運、河北唐山、福州等地農民依政策抗爭或依法抗爭運動,以及2004年四川漢源、2005年太石村和汕尾等地的大規模群眾抗議。

  第一類的「制度性參與」,從嚴格意義上講並不是「政治參與」,因為它沒有能真正把民眾的意願帶進政府,變為政府政策。第二類大規模抗爭運動的出現正好說明了第一類參與並沒有滿足民眾「政治參與」的要求,它只具有至上而下的「賦權」意義,而不具備至下而上的「參與」意義。

  據中山大學郭正林教授等對廣東省農村26 個村三類區域(珠江三角洲中心;邊緣;相對落後)1千八百多人多人的抽樣調查發現:沒有參與人大代表選舉的佔絕對多數(64.0%),多次參與選舉的只佔極少數(3.2%)。在參與選舉的農民中,黨員佔絕對多數(63.5%),非黨員只佔少數(29.7%)。另外,個人的政治面貌和職務經歷(黨員、幹部)對參與選舉影響最明顯,經濟收入對選舉只有微弱影響。由此發現,農民的政治參與程度同個人的社會政治面貌及社會身份(通過職務經歷來體現)關係密切(2)。

  學者的研究還證明,中國農民「政治參與」的顯著特徵是目標非經濟化。郭正林教授等的研究發現,在農民政治參與的取向中,排在首位的是「辦事公道」和「人品好,不貪污」,這表明農民有很強的公平要求和正義訴求;排在第二位是「有文化、明道理」和「敢為村民說話」,表明農民十分看重知識文化以及敢為平民利益鼓與吹的「包公精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農民的選舉取向中,是否是黨員排在倒數第一,僅有不到20%的人選擇黨員(2)。於建嶸在湖南的調查顯示,參加選舉的農民並不認為選舉投票對他們的自身利益很重要,他們尋求的是「做事公正」 (3)。何包鋼和郎友興的調查顯示,農村選民的投票行動主要受其政治權利及公民責任意識驅使,表明農村社會的公民意識正在形成(4)。國外學者中,歐博文和李連江對農民政治文化的研究發現,轉型期中國農民的選舉參與、依法抗爭等政治參與活動,正在把老實巴交的「順民」和愛頂撞權威的「刁民」塑造成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公民(5)。
  不難看出,一方面,中國人的「政治參與」意識在覺醒之中;另一方面,「政治參與」被擠壓在非常窄小的空間和極為低下的層次中,與其在民主制下的涵義發生了根本的異變。

  在中共全面崩潰的緊要關頭,擺脫中國人揹負的「搞政治」的「原罪」、還原中國人「政治參與」的權利也到了歷史的臨界點。這個破除「黨文化」的重大變革必然引起人們政治觀念和行為的深刻變化。

  1. Dong Li, 1994, Opinion Polls and Political Attitudes in China, 1979-89, Ph.D. Dissertation, Columbia University.
  2. 郭正林,《社會學研究》,2003年第3期。
  3. 於建嶸,2001年,《岳村政治》,商務印書館。
  4. 何包鋼、朗友興,2002年,《尋找民主與權威的平衡》,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
  5. O’Brien,Kevin J. & Li,Lianjiang, 1996,「Villagers and Popular Resistancein Contemporary China」, 「Modern China」 ,Vol.22,No.1.◇(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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