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美法院迫紐約時報記者透露消息來源

2005-02-16 23:5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紀元2月16日訊】(美國之音中文部)美國一家聯邦上訴法院星期二做出裁定,如果紐約時報和時代周刊的記者繼續拒絕向大陪審團透露他們的消息來源,這些記者有可能被判入獄。布什政府內的消息來源,在2003年向這兩家媒體的記者透露了一則消息,泄露了美國中央情報局一名秘密特工的身份。

這一判決是預料之中的,但是對記者、新聞机构和提倡言論自由的人士來說,仍然是很嚴重的打擊。華盛頓的美國聯邦上訴法院3名法官裁決說,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沒有賦予記者隱瞞調查犯罪案相關信息的特權。(http://www.dajiyuan.com)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