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梅案進入上訴 法官稱「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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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毅報導) 2005年2月16日星期三,纏訟已久的華裔女孩賀梅(Anna Mae He)撫養權案移到孟菲斯東約80英里的田納西州JACKSON市,上訴法院法官們聽取了雙方律師和法庭之友的口頭辯論。

首席法官Alan Highers說律師們表達他們的觀點很清楚,這將是個「棘手」的案子。

在1999年1月,賀紹強、羅琴夫妻有了他們第一個孩子,他們給她取名ANNA MAE賀梅。孩子出生一個月時,由於經濟和法律困境,他們把孩子交給孟菲斯東部CORDOVA的貝剋夫婦暫時照看。後來,羅琴又簽字同意將監護權交給貝剋夫婦。賀羅夫婦稱這是暫時性的,向法庭起訴要求領回孩子;貝剋夫婦稱他們有協議照看孩子到成年。

經過四年多的訴訟,2004年5月12日有了法庭宣判,孟菲斯巡迴法官錢德斯將賀梅的監護權判給收養她的貝剋夫婦。

賀家不服此判決,決定上訴。大紀元2004年12月14日報導,兩所田納西州的大學和芝加哥的Loyola大學向上訴法庭申請提交有關摘要。田納西的Vandervilt大學和孟菲斯大學要求以「法庭之友」的身份,提供對賀梅案中關於「父母權」的法律解釋。Loyola中心主任Bruce Boyer說他們將指出幾個重大問題,包括「遺棄」的法律定義,確定「合格父母」的法律手續,以及合法判定 「兒童最佳利益」在父母權案子中的過程。這個團體說,在州法中根本不支持比較親生父母和收養父母,也不考慮兒童原國家的政治環境。

所有問題的焦點是:誰應該撫養小賀梅?亞洲週刊(AsianWeek)2004年5月28日文章說,在一邊是賀家,一對貧困的夫婦,漂泊不定;他們法律訴訟過程中曾經聲稱由於文化的差異,令人費解的美國法律系統,以及貝克卑鄙的手段才致使他們簽署了撫養協議。在另一邊是貝克家,一對中產階級的基督教家庭,有四個親生子女,因為全力爭取小賀梅而變賣家產,幾近破產邊緣。對這個問題的答案在華人中出現兩極分化。大孟菲斯華人聯合會賀家的發言人蔡紀(音Cai Ji)說,孟菲斯的華人社區在此問題上分成兩派,分歧很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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