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我們是怎麼走向貧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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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訊】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期,我們家在南外的兩塊地皮被政府徵用,當時我父親堅決不同意。但是政府用了軟硬兼施的辦法提出用500塊錢交換,我父親還是不同意。

  他原來是農村人,知道土地對於農村人就是命根子。但是小民的反抗是無效的,我家的土地被迫賣了。

  那個時候我在讀小學,隱隱約約覺得這種交換不合理,問父親為什麼要同意?他說:「不同意怎麼辦?政府鼓搗要!」

  我想起以前我們把地裡種上大柑子,等到豐收後,善良老實的父親總是摘下它們挨家挨戶的給我們的左鄰右舍送去的情形,心裡無限酸楚。
  
  1985年,我們的老屋地處黃金地帶(這房子位於目前的達州市通川區華廈酒店正對面,四面連接公路,非常繁華。這個地段一共住了二十多戶人,家家戶戶有門市。
  
  我們家裡做的鍋盔餅子全市聞名。每當初九登高的前後一段日子,是達城人民紀念唐代著名詩人元稹的傳統節日。他們扶老攜幼,呼朋引伴去登高的時候都喜歡用鍋盔拌涼面吃,所以我們家裡的生意特別好。我的父親和哥哥以及我都會打鍋盔餅子,我們的父親靠做這種小生意養活全家。

  後來我三哥還專門靠我們的門市做賣早點的生意,我大哥在我三哥的早點生意做完以後做起了日雜生意,他們起早摸黑地干還是很有賺頭的。
  
  其他鄰居家要麼他們自己做生意,要麼租給別人做生意。
  
  在1985年的1月期間,市政府說我們這一排破舊的老屋影響市容,需要馬上搬遷。
  
  說實話,對於搬遷我們是同意的,但是對於市政府只還房子,不還門市的做法,我們表示不滿。我們的群眾代表就去向原市長邵正權反映自己老百姓的意見。對方答覆,門市不還,因為你們那裡是擴寬街道。
  
  我們一家,三姨一家,大姨的兒子一家,因為都是自己家裡的人在做生意,覺得我們如果搬走後沒有門市簡直是太不划算,我們就堅決不般。拆遷辦和市政府把我們三家盯為「釘子戶」!堅持了十多天後,還是悲歎胳膊扭不過大腿,我們這些平頭老百姓只好屈服了。
  搬走後,我們這些原來過上滋潤日子的老百姓在過了十多年後,絕大多數陷入了貧困。
  
  有一個勞改釋放人員高某原來是在自己的門市裡面做裁縫生意,看到市政府不還門市,就跑去一哭二鬧三上吊,市政府只好給他「特殊照顧」—-還了他一間門市,如今他一家就靠門市一年幾萬塊錢生活,連老行業他都懶得做了。
  
  有一家後來因為租不起昂貴的房子繼續做生意,先賣房子去做生意,生意不好做了,再加上女主人自己變得玩世不恭而導致懶散,這個小本生意虧了。女主人就鋌而走險去販毒,被當場抓獲判了11年刑期,她的女兒一直很老實本分,因為在一家多次做生意老是入不敷出的情況下在自己的母親和嫂子教唆下淪為風塵女子來養活父親和沒有多大本事的哥哥(她哥哥原來在舞廳唱歌,如今舞廳不流行請歌手了,他也就失業了)。後來因為這個原因她與結婚四年一直拚命掙錢,甚至到處欠錢養家的丈夫離了婚,她從此更加一發不可收拾。去年看見她的時候,據她自己講和別人合夥開了一加OK歌廳養家,問及她坐牢的母親的近況,她說還在裡面,想為她減刑,畢竟年紀大了受不了那麼多的牢獄之苦的。
  
  還有的幹起了偷雞摸狗的事情,被抓判刑做了監。最後因為身體太差被提前釋放。回來後,生活沒有著落,繼續干老本行,死在了外面。他哥哥用一床蓆子裹住他拉到火葬場去火化了。
  
  而我大哥一直很勤勞,到處找生意做來養活他們一家四口,他從來沒有在外面借過一分錢。後來大哥原單位需要個人買斷工齡離開,他因此得了一萬多塊錢,然後就拿去租房子做生意。無奈他的病後來發了,而家人都要吃飯,只好在用去了他自己所有的錢和我的一部分錢後自己提前結束了生命。
  
  其他的鄰居家裡如今都是非常貧窮的。他們到處掙錢養家的錢不夠我們原來自己靠自己門市做生意一個月的錢。
  
  我們原本應該是百萬富翁,結果被市政府這樣的一打擊,淪為了貧民。
  
  而我因為處在我家門市喪失以後才長大找工作,所以我的前途因此大受影響。(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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