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2004年度報稅答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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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9日訊】問:社會救濟款需要申報嗎?

答:需要填入稅表申報。這類收入容易被誤解不用申報,因為是不需要交稅的收入,如社會救濟款(social assistance payments )。這類款項的發放部門都會發出稅單給領款入。

問:如何應對稅務局審查您的稅表?

答: 加拿大稅務局每年都會審查一些稅表。審查的原因主要有例行公事抽查、有人舉報、自雇者連年虧損、收支波動過大、所反映的稅表與同行業或同地區的平均情況相悖。但是無論如何,受到稅務局的審查畢竟不是好事。一旦有問題,稅務局會長期「關照」的。為了避免審查的風險,建議讀者儘量做好以下工作: (1)發出稅表前,仔細檢查各項內容是否填全、數位計算是否準確。(2)據實填報所有的收入,無論年內的工資收入、利息收入、還是分紅所得,悉數申報。 (3)避免連年報虧損。作為投資生意或自雇,在頭一、二年虧損是比較正常的事。但長期虧損,可能就會引起稅務局的關注。稅務局有警戒線(TRIGGER),對不同的行業在不同地區的經營、盈利水平都有統計。(4)做到及時報稅。有幾種情況未及時報稅:有些移民不知道報稅是一種義務;有的誤以為所在公司代扣稅等於報稅了;有的以為沒有收入就不報稅。稅務局每年都要發出大量信函提醒未報稅的人士。遇到這種情況,應及時回信。(5)費用扣除要合理。所扣除的專案一定要與收入相關、合理。(6)不要自欺欺人。有的人以為所得收入是現金或支票(未發T4A),稅務局不知道,或者僅報一部分收入,這是一種僥倖心理。

問:我在2004年沒有收入不需要交稅,但有交學費。所以,我今年的學費不用報稅,等以後要交稅時再報可以嗎?

答:通常的做法是:將學費單T2202或T2202(A)及時上報,稅務局會給你一分回執(Notice of Assessment)上面列出你還有多少學費金額沒有使用,這些金額可以在自己有稅要交的時候抵稅,也可以轉給配偶、父母、祖父母使用抵稅。根據聯邦稅法規定,每上一個月的全日制(Full-Time)課程,便可增加$400抵稅額;每上一個月的業餘(Part-Time)課程,便可增加$120抵稅額。是全日制還是業餘課程,上了幾個月,學費單上都會列明,但付學費的收據上卻沒有這些資訊。

學費的免稅效果是很直觀的,如,羅先生在2004年某大學讀全日制課程五個月,學費$4,000。同年,又在另一個學校選修業餘(Part time)課程兩個月,學費$1,000。如果僅以收據,即按實際支付金額計算,可以抵稅的金額為$5,000。但填報稅表時的正確抵稅金額為$7,240($4,000 + $1,000 + $400 x 5 + $120 x 2)。(待續)

(蒙特利爾德坪財務公司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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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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