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菲國警察背十字架可抵處分

2005-03-24 09:0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紀元3月2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菲律賓中呂宋地區的警察犯了錯,不一定要受紀律處分,還有替代方案可以選擇,當地犯錯警察可以在復活節當天,背十字架或是釘上十字架,代替處分。

每年復活節,菲律賓都會有幾十個警察釘上十字架,重現當年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一幕。今年,中呂宋警察局想出了、讓犯了過錯的警察釘十字架來抵過的新規定。

如果犯下「不假外出」的警察,只要背十字架去遊遊街就可以了。但溜班時間超過一百天,就得掛在十字架上,也就是說不在他們的手上、腳上釘釘子,而是用繩子把他們綁在十字架上。

菲國警察局長說,到目前為止,已經有19位犯錯的警察報了名。到時候,犯錯的警察將穿制服配黑色運動衫,但會在他們頭上戴個套子,給他們保留些顏面。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