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李姓老夫婦育有獨子,從小就將他送往美國讀書,兒子拿到醫學博士學位後回台,卻自父母處盜走價值一千餘萬元的存款及股票,並企圖變賣父母的三千萬元豪宅,最後一走了之;兩老傷心之餘求助法院,訴請兒子返還不當得利,兩代在法庭上重逢,老夫婦數度落淚,大嘆兒子不孝,台北地院審理之後,判決兒子應將一千零一萬餘元還給老夫婦。
老夫婦是進口貿易商,費心栽培獨子,在他十二歲時,就送往美國當小留學生,兒子於八十七年取得醫學博士後回國,不久,和在美國認識的女友於台灣結婚,目前從事珠寶業。
除了教育的栽培,老夫婦也費心為兒子理財置產,在兒子赴美後,即以兒子名義投資股票,並於台北市東區購買一棟豪宅,且登記在兒子名下。
據老夫婦的友人表示,老夫婦在兒子小時候就為他的未來「鋪路」,以兒子名義投資、置產,因是獨子,將來這些資產,大都也會由兒子繼承,但兒子結婚後就變了樣,瞞著父母將股票帳戶、存款帳戶、房屋所有權狀變更印鑑,讓老夫婦無法管理,且漸漸疏遠。
九十一年間,兒子將老夫婦以他名義購買的股票出售,得款九百五十六萬餘元,另領走現金六十餘萬元存款;老夫婦察覺後,擔心兒子變賣股票及房子,向法院提出兩件民事訴訟,先訴請兒子返還不當得利,並要求兒子不得變賣房子,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針對不當得利部分宣判,房子部分另案審理中。
老夫婦因不願傷害兒子,故未提出刑事侵占罪等告訴;老夫婦主張,不論股票、存款是否由兒子繼承,均是以「借名」方式,由父母買賣;但兒子主張,這些股票及存款,全都是在他的名下,均是父母贈與,並無借名登記的情況。
老夫婦九十二年提出訴訟,歷經多次開庭,兒子只出庭一次,據悉,這也是事發後,他與父母唯一的一次見面,老夫婦也是到了法庭上,才得知媳婦已生子;開庭時,老夫婦多次表示,兒子不顧親情,忘了父母養育之恩,兩人數度落淚。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兒子名下的這筆股票及現金,都是由老夫婦操作買賣,而兒子也知情,法官認為,此為「借名契約」,帳戶內股票及現金為其父母所有,兒子既未經父母同意而取走,即應返還,判決兒子應歸還老夫婦現金一千餘萬元;仍可上訴。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