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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廠驚爆 兩死三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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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燦坤、林國賢、黃淑莉、張瑞楨╱綜合報導〕雲林縣土庫鎮埤腳里昨天發生藏身廢棄豬舍的地下爆竹工廠爆炸意外,造成二死三傷慘劇,現場血肉橫飛,慘不忍睹,消防局鑑識人員現場實勘,初步認為引爆點應係第三棟豬舍的炸藥儲存槽因工人裝填火藥不慎引起爆炸,波及存放原料的第二棟豬舍,造成嚴重傷亡,出面承租豬舍的張秉雄晚間到案說明時否認是經營業者,強調自己係受雇於葉榮輝,葉某在爆炸事件中身受重傷,目前尚在急救,是否為經營業者,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這起爆炸意外造成彰化縣大城鄉台西村婦人李許須、陳美雲當場死亡,三人重傷,婦人許縛(六十三歲 )全身十%二至三度燒燙傷,左小腿骨折,左大腿嚴重撕裂傷,傷口長廿公分、寬十二公分、深八公分,深及見骨,前胸、腹部有多處撕裂傷,且併發吸入性嗆傷症狀,葉榮輝(五十一歲 )臉部嚴重燒燙傷與撕裂傷,胸部多處撕裂傷,並出現吸入性嗆傷症狀,兩人送院時,意識模糊、無法言語;林國証(卅八歲 )全身四十%二度燒燙傷、多處撕裂傷,背部與腹部都是血水,傷勢雖比許、葉輕微,仍未脫離險境,目前均在彰化基督教醫院燒燙傷中心加護病房觀察中。

爆炸現場三棟廢棄豬舍中,有兩棟半倒,圍牆也被炸出一個大洞,緊鄰豬舍的飼料桶被炸得四分五裂,散落在農田裡,死者軀體支離破碎、四處分散,現場血跡斑斑,慘不忍睹,連協助收屍的「土公仔」也於心不忍,直說「太慘了!」檢警則追查工廠相關人員釐清案情,消防署火藥組及警察大學消防組人員也派員專程南下現場採樣。

消防人員由傷者口中得知還有兩名工人,立即深入現場尋找,在瓦礫堆中找到染有血漬的鞋子及手套,順著血漬陸續發現屍塊,直至中午才尋獲兩名死者遺體,檢察官柯木聯指示送往惠來殯葬所擇日相驗。

警方在現場查扣一輛小貨車,車上載有二十箱裝填沖天炮外殼,豬舍也起獲煙火裝填外殼、包裝,車主為張子朋,經過了解,他目前就讀大學,只是其父張秉雄以其名義購車,與爆炸案無涉。

消防局鑑識人員現場實勘,初步研判引爆點可能是第三棟豬舍的炸藥儲存槽,因工人裝填火藥不慎引起爆炸,波及存放原料的第二棟豬舍,造成嚴重傷亡。

警方根據傷者供詞及電話通聯紀錄,原本以為該地下爆竹工廠業主為張秉雄,下午三時前往其位於崙背鄉東明村一處倉庫搜查,查獲二十多包製作沖天炮的火藥及沖天炮塑膠套,但張秉雄晚間九時到案說明,指稱因葉榮輝係外地人,而由他與太太出面承租豬舍,他係受雇於葉某。

檢警調查發現,傷者葉榮輝曾在嘉義經營地下爆竹工廠遭查獲,檢警懷疑他轉戰雲林重操舊業,企圖利用廢棄豬舍做為掩護非法製造爆竹,不過他是否為經營者,尚需進一步查證。

葉榮輝妻子 去年被炸死

〔記者蔡宗勳、梁秀賢╱綜合報導〕土庫鎮地下爆竹工廠爆炸,嘉義縣男子葉榮輝生命垂危,據了解,其妻蔡麗華去年也死於新竹縣新豐鄉雲光爆竹工廠爆炸案,葉母昨天獲知兒子重傷,難過得幾乎昏厥,父親則痛罵他害人害己,對兒子一再從事高危險的爆竹業忿忿不平。

葉榮輝身受重傷消息傳回嘉義縣太保市老家,高齡父母傷心不已,葉母癱在椅上,淚流滿面。

葉父說,葉榮輝的太太蔡麗華在去年10月11日新竹縣新豐鄉雲光爆竹工廠爆炸案中,因嚴重燒傷送醫搶救,兩個月後仍告不治,沒想到媳婦屍骨未寒,其子又嚴重燒傷,簡直是為錢賭命。

據了解,葉榮輝近年來從事地下爆竹製造,數年前在嘉義縣東石鄉遭到查緝,輾轉至新竹縣新豐鄉分租雲光爆竹工廠部分廠房僱工製造連珠炮與沖天炮,才半年就發生爆炸案,還賠上老婆的命,此次自己能否逃過一劫,還是未知之數。

雲光爆竹工廠爆炸案造成兩死十二傷,廠房幾乎全毀,事發之際,葉榮輝正好在掃藥區外,僥倖逃過一劫,不過葉妻蔡麗華及向雲光分租工作室的陳姓下包商,則因燒燙傷嚴重而死亡。

承租要養豬 變身成工廠

〔記者陳燦坤╱土庫報導〕土庫鎮地下爆竹工廠發生爆炸意外,地主李豐助昨返鄉祭祖得知此事,嚇得驚慌失措,下午偕同胞弟李昇出面說明。他說,該處廢棄豬舍平時委託胞弟管理,去年與婦人李錦雲簽約出租,並不知道被改裝為地下爆竹工廠,非法製造爆竹。

住在台北縣板橋市的李豐助,昨天返鄉掃墓祭祖,扭開電視機竟發覺自己的養豬場發生爆炸,立即連絡胞弟李昇前往土庫分駐所說明,他稱自己長年住在北部、無法兼顧家業,交由弟弟打理養豬場事宜。

李昇則說,原本養豬場由他接手養豬,一、二十年前,毛豬利潤不佳,遂予關閉,去年在崙背鄉媽祖廟與友人聊天,婦人李錦雲聲稱因豬價走紅,有意承租該廢棄豬舍,徵得兄長同意後,去年底與李錦雲夫婦簽約。

李昇說,簽約當天,李錦雲和她丈夫均到場,由他與李錦雲簽定契約,承租期限為去年12月31日至今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一萬元,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

李昇說,該座養豬場雖已一、二十年未使用,但電力供應並未中斷,他對於變成地下爆竹工廠也感到訝異,如果事前知悉對方租用場地從事不法,絕不可能同意。

貪圖爆利 游牧經營

記者林國賢、詹士弘、黃淑莉╱特稿

地下爆竹工廠爆炸造成慘重傷亡悲劇層出不窮,業者在利之所趨下,持續更換隱密場所重操舊業,發展「游牧式」經營規避查緝,政府應重新訂定爆竹政策,針對年節可否燃放鞭炮進行探討,或從火藥流通管制與取締地下工廠等方面加強爆竹管制,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根據雲林縣消防局統計,雲林縣近十年來共發生五起重大地下爆竹工廠爆炸事件,造成十三人死亡,九十二年至今,共取締廿一起違法地下爆竹工廠。

不過由於非法爆竹製作成本低、獲利高,利之所趨,使得許多業者前仆後繼,尤其媽祖誕辰即將到來,爆竹需求量龐大,非法爆竹業者無不摩拳擦掌、打算大賺一筆,使公共安全飽受威脅。

煙火加工時間短且隱密性高,任何一處廢棄農舍或豬舍都可改裝為地下工廠,製造時也無特別的噪音或氣味,因此很難發覺,相關單位往往在出事後才知道非法爆竹工廠的存在。

此次爆炸案中受重傷的葉榮輝曾在嘉義縣經營爆竹工廠,因遭查獲而轉移陣地至雲林縣,其妻蔡麗華去年10月在新竹爆竹工廠爆炸事故中罹難,他卻仍續操舊業,此次不但自己身受重傷,同時牽連他人,令人唏噓。

為逃避警、消查緝,非法爆竹製造場所愈來愈隱密,甚至發展出每處工廠僅短暫作業即轉移地點的「游牧式」經營手法,讓警消難以直搗黃龍,成為流動的不定時炸彈。

為避免不幸一再重演,政府應重新訂定爆竹政策,甚至可針對年節可否燃放鞭炮進行探討,如果民眾仍認為習俗有其必要,即應從火藥流通管制與取締地下工廠等加強爆竹管制。

此外並應加強民眾法治觀念,如不從事非法行業、不出租處所給違法使用者,最根本的辦法則是發揮全民力量,透過持續宣導,呼籲民眾發現可疑的地下爆竹工廠時,應勇於檢舉,保障自身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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