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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厂惊爆 两死三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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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灿坤、林国贤、黄淑莉、张瑞桢╱综合报导〕云林县土库镇埤脚里昨天发生藏身废弃猪舍的地下爆竹工厂爆炸意外,造成二死三伤惨剧,现场血肉横飞,惨不忍睹,消防局鉴识人员现场实勘,初步认为引爆点应系第三栋猪舍的炸药储存槽因工人装填火药不慎引起爆炸,波及存放原料的第二栋猪舍,造成严重伤亡,出面承租猪舍的张秉雄晚间到案说明时否认是经营业者,强调自己系受雇于叶荣辉,叶某在爆炸事件中身受重伤,目前尚在急救,是否为经营业者,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这起爆炸意外造成彰化县大城乡台西村妇人李许须、陈美云当场死亡,三人重伤,妇人许缚(六十三岁 )全身十%二至三度烧烫伤,左小腿骨折,左大腿严重撕裂伤,伤口长廿公分、宽十二公分、深八公分,深及见骨,前胸、腹部有多处撕裂伤,且并发吸入性呛伤症状,叶荣辉(五十一岁 )脸部严重烧烫伤与撕裂伤,胸部多处撕裂伤,并出现吸入性呛伤症状,两人送院时,意识模糊、无法言语;林国证(卅八岁 )全身四十%二度烧烫伤、多处撕裂伤,背部与腹部都是血水,伤势虽比许、叶轻微,仍未脱离险境,目前均在彰化基督教医院烧烫伤中心加护病房观察中。

爆炸现场三栋废弃猪舍中,有两栋半倒,围墙也被炸出一个大洞,紧邻猪舍的饲料桶被炸得四分五裂,散落在农田里,死者躯体支离破碎、四处分散,现场血迹斑斑,惨不忍睹,连协助收尸的“土公仔”也于心不忍,直说“太惨了!”检警则追查工厂相关人员厘清案情,消防署火药组及警察大学消防组人员也派员专程南下现场采样。

消防人员由伤者口中得知还有两名工人,立即深入现场寻找,在瓦砾堆中找到染有血渍的鞋子及手套,顺着血渍陆续发现尸块,直至中午才寻获两名死者遗体,检察官柯木联指示送往惠来殡葬所择日相验。

警方在现场查扣一辆小货车,车上载有二十箱装填冲天炮外壳,猪舍也起获烟火装填外壳、包装,车主为张子朋,经过了解,他目前就读大学,只是其父张秉雄以其名义购车,与爆炸案无涉。

消防局鉴识人员现场实勘,初步研判引爆点可能是第三栋猪舍的炸药储存槽,因工人装填火药不慎引起爆炸,波及存放原料的第二栋猪舍,造成严重伤亡。

警方根据伤者供词及电话通联纪录,原本以为该地下爆竹工厂业主为张秉雄,下午三时前往其位于崙背乡东明村一处仓库搜查,查获二十多包制作冲天炮的火药及冲天炮塑胶套,但张秉雄晚间九时到案说明,指称因叶荣辉系外地人,而由他与太太出面承租猪舍,他系受雇于叶某。

检警调查发现,伤者叶荣辉曾在嘉义经营地下爆竹工厂遭查获,检警怀疑他转战云林重操旧业,企图利用废弃猪舍做为掩护非法制造爆竹,不过他是否为经营者,尚需进一步查证。

叶荣辉妻子 去年被炸死

〔记者蔡宗勋、梁秀贤╱综合报导〕土库镇地下爆竹工厂爆炸,嘉义县男子叶荣辉生命垂危,据了解,其妻蔡丽华去年也死于新竹县新丰乡云光爆竹工厂爆炸案,叶母昨天获知儿子重伤,难过得几乎昏厥,父亲则痛骂他害人害己,对儿子一再从事高危险的爆竹业忿忿不平。

叶荣辉身受重伤消息传回嘉义县太保市老家,高龄父母伤心不已,叶母瘫在椅上,泪流满面。

叶父说,叶荣辉的太太蔡丽华在去年10月11日新竹县新丰乡云光爆竹工厂爆炸案中,因严重烧伤送医抢救,两个月后仍告不治,没想到媳妇尸骨未寒,其子又严重烧伤,简直是为钱赌命。

据了解,叶荣辉近年来从事地下爆竹制造,数年前在嘉义县东石乡遭到查缉,辗转至新竹县新丰乡分租云光爆竹工厂部分厂房雇工制造连珠炮与冲天炮,才半年就发生爆炸案,还赔上老婆的命,此次自己能否逃过一劫,还是未知之数。

云光爆竹工厂爆炸案造成两死十二伤,厂房几乎全毁,事发之际,叶荣辉正好在扫药区外,侥幸逃过一劫,不过叶妻蔡丽华及向云光分租工作室的陈姓下包商,则因烧烫伤严重而死亡。

承租要养猪 变身成工厂

〔记者陈灿坤╱土库报导〕土库镇地下爆竹工厂发生爆炸意外,地主李丰助昨返乡祭祖得知此事,吓得惊慌失措,下午偕同胞弟李昇出面说明。他说,该处废弃猪舍平时委托胞弟管理,去年与妇人李锦云签约出租,并不知道被改装为地下爆竹工厂,非法制造爆竹。

住在台北县板桥市的李丰助,昨天返乡扫墓祭祖,扭开电视机竟发觉自己的养猪场发生爆炸,立即连络胞弟李昇前往土库分驻所说明,他称自己长年住在北部、无法兼顾家业,交由弟弟打理养猪场事宜。

李昇则说,原本养猪场由他接手养猪,一、二十年前,毛猪利润不佳,遂予关闭,去年在崙背乡妈祖庙与友人聊天,妇人李锦云声称因猪价走红,有意承租该废弃猪舍,征得兄长同意后,去年底与李锦云夫妇签约。

李昇说,签约当天,李锦云和她丈夫均到场,由他与李锦云签定契约,承租期限为去年12月31日至今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一万元,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李昇说,该座养猪场虽已一、二十年未使用,但电力供应并未中断,他对于变成地下爆竹工厂也感到讶异,如果事前知悉对方租用场地从事不法,绝不可能同意。

贪图爆利 游牧经营

记者林国贤、詹士弘、黄淑莉╱特稿

地下爆竹工厂爆炸造成惨重伤亡悲剧层出不穷,业者在利之所趋下,持续更换隐密场所重操旧业,发展“游牧式”经营规避查缉,政府应重新订定爆竹政策,针对年节可否燃放鞭炮进行探讨,或从火药流通管制与取缔地下工厂等方面加强爆竹管制,避免悲剧一再发生。

根据云林县消防局统计,云林县近十年来共发生五起重大地下爆竹工厂爆炸事件,造成十三人死亡,九十二年至今,共取缔廿一起违法地下爆竹工厂。

不过由于非法爆竹制作成本低、获利高,利之所趋,使得许多业者前仆后继,尤其妈祖诞辰即将到来,爆竹需求量庞大,非法爆竹业者无不摩拳擦掌、打算大赚一笔,使公共安全饱受威胁。

烟火加工时间短且隐密性高,任何一处废弃农舍或猪舍都可改装为地下工厂,制造时也无特别的噪音或气味,因此很难发觉,相关单位往往在出事后才知道非法爆竹工厂的存在。

此次爆炸案中受重伤的叶荣辉曾在嘉义县经营爆竹工厂,因遭查获而转移阵地至云林县,其妻蔡丽华去年10月在新竹爆竹工厂爆炸事故中罹难,他却仍续操旧业,此次不但自己身受重伤,同时牵连他人,令人唏嘘。

为逃避警、消查缉,非法爆竹制造场所愈来愈隐密,甚至发展出每处工厂仅短暂作业即转移地点的“游牧式”经营手法,让警消难以直捣黄龙,成为流动的不定时炸弹。

为避免不幸一再重演,政府应重新订定爆竹政策,甚至可针对年节可否燃放鞭炮进行探讨,如果民众仍认为习俗有其必要,即应从火药流通管制与取缔地下工厂等加强爆竹管制。

此外并应加强民众法治观念,如不从事非法行业、不出租处所给违法使用者,最根本的办法则是发挥全民力量,透过持续宣导,呼吁民众发现可疑的地下爆竹工厂时,应勇于检举,保障自身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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