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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老師死了 照領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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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死人也能領取三節慰問金!台灣高雄市有廿五名退休老師,在近三年相繼過世後,台教育局仍然核發慰問金,議員林國正質疑人謀不臧,要求政風室追查有無不法。

議員林國正指出,據行政院有關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之適用對象規定,退休(職 )人員退休時年滿六十歲﹔或任職滿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者,或未具工作能力之退休(職 )人員始予照護。

他說,高雄市東光等八所國小和職業學校的十二位老師,經查不符上開規定,並在九十一年至九十三年相繼退休,卻收到教育局核發的三節慰問金,每節慰問金二千元,光是去年一年就溢領近六萬元。

更離譜的是,高雄市有新興等廿所高中、國中和小學的廿五名老師,分別在九十一年1月至九十三年8月間相繼過世,但教育局仍然核發三節慰問金,承辦人員均未事先審查有無往生,浪費不少公帑。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三位老師,均在九十一年1月間逝世,卻連續領了三年的三節慰問金,才被審計單位發現,否則不知要領到何年何月﹖他又說,據審計單位查出的資料顯示,僅去年一年間,市府教育局核發給逝世老師的三節慰問金,就有十二萬元,如再加上九十一、二年的三節慰問金,保守估算應二、三十萬元。

林國正又說,高雄市教育基金會所屬一百四十六個分基金,九十三年度核發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經市府調查統計支領慰問金者共有五千八百四十四人,總金額三千四百多萬元,要求政風單位全面清查,究竟有少老師過世後,仍然領取慰問金,調查有無不法,並追回溢價慰問金。

教育局長鄭進丁等人表示,將會在最短期限內,把此事查明清楚並回報議員。
〔記者侯承旭/高雄報導〕高市部分已死亡的退休教師也可領取三節慰問金,高雄地檢署認為除非雙方故意或有犯意,否則僅能視為行政疏失,但市府可向家屬追討「不當得利」。

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慶宗表示,教育局針對退休教師發放三節慰問金,依常理判斷發放對象死亡即應停止,但市府卻持續發放,問題可能是公部門審核、篩檢名冊的過程有疏漏,未即時掌握退休教師的動態,在此前提下,發放慰問金的公務員及教師家屬可能都不知情,尚難構成犯罪要件,應屬於行政疏失。

不過,若市府是採派員前往退休教師家中發放慰問金,且公務員明知對象已死亡,仍執意發放慰問金,則有觸犯圖利罪之虞;或家屬明知退休教師已死亡,卻刻意隱瞞以騙取慰問金,則可能構成詐欺罪。

林慶宗強調,不論死亡退休教師領取慰問金是否觸法,這些款項都屬於「不當得利」,市府均可要求已領取的家屬全數繳回,或循法律途徑追討。
校方:作業流程有盲點 已追回慰問金〔記者黃良傑、葛祐豪/高雄報導〕高市包括雄中、雄女等廿所學校失察,仍發給廿五名已往生的退休老師、職員,包括端午、中秋、新年等三節慰問金,被審計單位發現退回,學校緊急追回溢撥的慰問金,校方坦承作業流程有盲點,學校與銀行均未與戶政連線,無法掌握退休人員是否已經身故。

高市教育局統計,溢撥已故退人員三節慰問金的學校與人數如下,新興國小三人、三民國小二人、鼓山高中二、前金國中二人;雄中、雄女、大義國中、民族國小、前金國小、舊城國小、旗津國中、鼓岩國小、鼎金國中、獅甲國小、新興高中、愛國國小、愛群國小、建國國小、前鎮國中、苓雅國中各有一人。

據悉,審計單位與戶政單位連線後,才發現教育局九十三年當年,就溢撥了十二萬八千元,給死去的退休人員當三節慰問金,溢撥問題可能還擴及所有公務機關退休人員,九十三年前的缺口恐怕更大,金額難以統計且追繳困難。

教育局指出,這些老師、職員已經退休二、三十年,多數人已與學校「失聯」,學校仍派人到家中送慰問金,退休人員卻常不在家,此外,學校核發三節慰問金,也會透過還有聯絡的退休人員,了解失聯者的近況,但實際情形與「情資」有很大落差。

依行政院與市府規定,可直接匯入退休人員的帳戶,由學校人事單位造冊後,再依指定戶頭匯款即可,退休人員或家屬不需簽收或回覆,被視為制式的一項例行業務,若有退休人員往生,學校一收到訃文死訊,立即作業停止發放三節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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