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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旅客來台觀光 兩岸宜建打擊犯罪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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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報導】兩岸觀光開放交流後利弊分析專題六(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孫承武台北二十二日電)中國公布開放居民來台觀光細則,行政院長謝長廷也表達台灣歡迎立場,不過,相關單位須先做好配套措施因應,檢警單位及學者均認為,最重要的是,兩岸應藉此機會建立更完整的合作打擊犯罪機制,才是開放中國居民來台觀光,對台灣最有利的地方。

對於中國開放居民來台觀光一事,政府表示歡迎,原則上每天開放一千人,最長停留時間七到十天,但由於現行兩岸文書驗證作業、合作打擊犯罪都欠缺完整的合作機制,治安單位認為,一旦開放後,大陸居民從事非法打工、逾期停留、脫隊活動、從事不法行業及其他不法犯罪情形,勢必更加普遍。

警政署保安組官員分析,就國家安全層次,首重建構整體國家安全網,基於整體考量,包括經濟安全、人員管理、金融秩序等各項影響國家安全因素,統合相關部會,建立完整的安全防護機制;建立安全監控與預警機制,才能掌握各項危安因素,進而適時提出危安預警,及時因應。

個別配套措施方面,包括警政署、海巡署都同意,未來有必要建立「機場、港口聯合調查協調中心」機制,納編相關單位代表聯合組成,辦理檢疫、證照查驗、貨物通關、商品檢驗及機場港口安全維護等工作,以及建立統合資訊連結系統,以完善安全管理機制。

人員方面,刑事局偵查科表示,未來包括「治安情勢評估分析」、「勤務工作方向調整」、「員警心理準備」、「可能犯罪形態因應」、「情報調整佈置作為」等,都是基層員警將加強的訓練項目。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安全系教授謝立功說,因兩岸仍未完全解除敵對狀態,中共也確實會派員滲透到台灣從事情報蒐集及破壞,因此,在開放前,確有必要做好犯罪預防工作,除了人數總量管制,包括對來台次數過於頻繁者應列管、提高承包中國大陸旅行團業者的保證金、提高發生脫團事件後對業者的罰金等配套都應做好。

其次,謝立功認為,政府應該利用開放觀光之際,要求對岸與台灣達成合作打擊犯罪機制,先做好犯罪預防、合作打擊犯罪,畢竟開放大陸居民觀光後,衍生的犯罪案件機率將增高,因此,包括建立刑案情資互換、避開主權爭議,訂出一套能讓雙方司法警察執行調查蒐證協助的協定等,都是兩岸亟待建立的機制。

也有學者建議,台灣應參照其他國家經驗,先開放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居民入境觀光,再擴展到其他城市,而不是一口氣對所有省份開放,而真正要擋住跳機、跳船管道,仍有賴台灣先嚴辦台灣本地人蛇集團,杜絕犯罪源頭。

警政海巡官員均認同學界看法,他們強調,經過多年來兩岸退休警官間的學術交流,雙方都對彼此的運作模式有一定了解,談判人才、落實共識等細節絕無問題,關鍵的是先解決彼此爭議,讓兩岸司法機關進行協商,藉此建立合作機制,才是最有利台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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