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潤君編譯報導)澳洲維省高等法院於27日裁定一名維省寡婦人無權用已故丈夫的精子進行人工受孕,因為其夫生前並沒有留下任何書面同意書。這是澳洲法官第一次對此類問題進行裁決。
該名36歲的婦女與丈夫共有八年的婚姻, 1998年她丈夫在一次車禍中不幸身亡。 據報導, 當時她在丈夫死後24小時內得到了公婆的同意以及維省高等法院的核准, 將丈夫的精子儲存在一所墨爾本醫院。
現在法官認為沒有死者生前的書面同意,澳洲法律不允許他人為了受孕需要而採用死者的精子或卵子。 維省律法廳長的一名律師指出,儘管這對夫妻從17歲就在一起並有八年的美滿婚姻,但並不代表該男子同意他死後其精子被用來受孕。
該名婦女被告知如果強為的話很有可能會被罰款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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