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鍾行憲台北特稿)美國專家表示,禁止核子擴散條約自一九七○年實施以來算是相當成功,但仍面臨不少挑戰。目前正在紐約聯合國路總部進行的五年一度檢討會議,甚至在召開四天後還無法就整個議程達成協議。
自一九六八年公布以來,全世界已有一百八十七國簽署並且批准禁止核子擴散條約。截至目前,除了簽約國北韓在二○○三年宣布退出之外,現已擁有核子武器的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迄今仍未簽署這項條約。其他簽約國已在一九九五年同意無限期實施此一條約。
美國蒙特瑞國際研究所主任波特指出,根據這項條約,一九六八年時已擁有核子武器的美國、蘇聯、英國、法國與中共保證誠心誠意談判裁減核武,沒有核武的國家則承諾不取得核武,核武國家也保證與非核子國家分享核能發電的利益。
華府智庫武器管制協會會長金波表示,目前全世界只有美國、英國、法國、中共和俄羅斯以及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八國顯然擁有核子武器。此外,北韓宣稱它已製造核武。
金波說,這顯示禁止核子擴散條約已有效遏阻核武擴散。「如果考慮到談判這項條約之前的一九六○年代一般預料另外十五到二十個國家也許會擁有核武的事實,這項條約是很成功的。」
儘管同意這項條約已在遏阻核武擴散方面扮演一個重要角色,許多專家認為,此一條約目前面臨前所未見的挑戰,正在紐約召開的禁止核子擴散條約檢討會議必須解決這些問題。
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研究員沃福斯塔說,違反此一條約的北韓業已退出而無需對任何後果負責,「這不免讓人嚴重質疑核武國家的裁軍承諾,擔心有關此一條約的共識─不應當使用核武解決國際事務─瓦解,也讓人逐漸體認擁有核武是值得而有利的。(但是)這可能導致這項機制崩潰。」
根據聯合國最近發表的一份報告,全世界將近六十個國家目前已有或正在建造核能發電設施或研究反應爐,至少四十個國家還擁有可在相當短時間內製造核武的工業或科學基本設施。
蒙特瑞國際研究所的波特指出,一個關鍵問題是,核能設施很容易由和平轉移為軍事用途。「根本的兩難問題是和平的核能發電與可用於戰爭的核武發展很難一分為二,因為同樣的科技可用於必要的民間核子計畫,但是到了希望取得核武國家的手中也可用於軍事目的。」
沃福斯塔表示:「我一向舉例指出,在一名警官手中的槍可以是非常重要的防止犯罪工具,但若他的槍丟了或失竊落入一名罪犯手中,那就非常危險。我認為核燃料再處理也是如此─在正確領導下的適當人手中會大有助益,但若擁有那些設施的國家改變目標就可能造成禍害。」
專家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參與禁止核子擴散條約檢討會議的各國代表必須同意加強管制可用來製造核武的原料與科技。他們強調,必須強化禁止核子擴散條約以免核原料或科技在未來幾年迅速擴散。
曾任美國武器管制官員的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研究員高默勒指出,絕大多數國家都信守禁止核子擴散條約下的義務。但是倫敦國際戰略研究所禁止擴散專家沙摩爾表示,從北韓退出此一條約到伊朗試圖在和平核子計畫掩護下發展核武等事例都凸顯這項機制的弱點。
巴基斯坦核子先驅卡迪爾汗去年坦承經營一個地下核子擴散網一事,更證明整個核子科技外銷管制制度的缺失。
沙摩爾說,這些事例促使各國提出改革與強化禁止核子擴散條約機制的許多構想,聯合國檢討會議也提供討論這些構想的機會,但是他懷疑這次會議能達成任何實質的共識。
高默勒表示,禁止核子擴散條約面臨的是簽約國信守條約義務的危機,就像英國、法國與德國在與伊朗進行的談判中要求德黑蘭放棄濃縮鈾計畫,但是伊朗很可能像北韓一樣不顧條約的限制而推動核武計畫。
美國一直希望聯合國檢討會議集中注意伊朗的核子計畫,但是德黑蘭堅稱它取得濃縮鈾的離心機只是為了核能發電的民用目的。一個中立國家與會代表日前指出,有關的幕後談判達成協議的前景「看來很不樂觀」。
「裁軍外交」期刊主編強生指出,儘管伊朗與英、法、德三國五日已承諾繼續談判解決有關德黑蘭核子計畫的問題,如果伊朗與美國間的僵局持續下去,聯合國檢討會議也許無法解決核燃料再處理問題,也無法評估核武國家的裁軍進展。
與會代表說,由於伊朗拒絕接受其他國家所提集中注意有關履行條約情況的一項議程,還有代表團抱怨議程未集中討論核武國家的裁軍義務,如果有關議程的僵局持續下去,他們將難以討論此一條約最引起爭議的問題。
例如,關於伊朗和核燃料問題,已有簽約國提議由國際社會對燃料生產提供保證或進行管制以防止更多國家取得濃縮鈾科技。非核國家也希望推動禁止核子測試條約與禁止生產核武所需核原料條約等裁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