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姐大審案」聽證結束 13日結辯
【大紀元6月10日訊】(紐約訊)轟動全美的「偷渡皇后」萍姐大審案,自上月16日開審,於8日完成證人出庭作證部份。通過證人的證詞,可瞭解到華人偷渡網路遍佈全球,所涉及的金額亦是天文數字。
在審訊過程中,辯方未提任何證人,被告萍姐在其辯護律師的規劃下亦未作證。檢辯兩方在文件列入記錄上步步為營,各有斬獲,結束了本案的證人作證部份。
在萍姐大審證人出庭作證的最後一天,辯方律師霍克海瑟與聯邦助理檢察官就鄭翠萍的電話記錄及旅行記錄能否列為證據發生激烈爭辯,最後由法官裁定可以列為證據。
檢控方為證人作證部份作了非常細密的準備,安排了七名污點證人、人口走私受害人、目擊證人以及美國及外國的執法人員出庭作證。
檢控方的七名污點證人中,翁玉輝(Weng Yu Hui,皆音譯)在作證時,供出鄭翠萍與震驚全美的金色冒險號案有染;福青幫的大老郭良琪(Ah Kay)以及手下殺手李新華(Li Xing Hua)和邱義勇(ChuYee Yeung)則把「善心蛇頭」萍姐形容為與幫派分子狼狽為奸的人口走私犯。中美洲的台灣中繼蛇頭馮康延(Kenny Feng)供出萍姐14名走私客人魂斷異鄉的故事,蛇頭打手鄭新為(Zheng Xin Wei)提供了萍姐手書蛇頭密碼「9393」,女偷渡客李惠美(Lee HuiMei)陳述了萍姐親自送船,及涉及索取金錢恐嚇偷渡客的經過。人口走私受害人女偷渡客陳福美在庭上哭訴痛苦經歷。
聯邦調查局亞太裔組織及毒品犯罪調查部門「萍姐」小組的探員麥克瑞(William McMurry)指證,根據所收集的大量電話來往通訊,及香港警察逮捕萍姐後,搜出的一本電話本,說明萍姐從1984年到被捕時間,以不同姓名、不同護照在美國及香港進出,說明鄭翠萍行為有異,不像個普通「家庭主婦」。
辯方律師霍克海瑟(Hochheiser)父子檔,在審訊的過程中,則毫不留情的抨擊了幾項主要證據的缺失,包括萍姐手書字條沒有萍姐的指紋。其他證據上的缺失則包括2000年萍姐在香港落網,聯調局拿到的萍姐電話本,卻疏忽到沒有對照電話本和字條上的筆跡;此外,竊聽的錄音沒有萍姐的通話,1997年調查福青幫案時,從萍姐公司搜到一疊非法匯款單,卻到了庭上還弄不清匯款的數額。
經過了長達三週的法庭證人作證,主審法官莫卡鍚(Michael B. Muksaey)9日與檢控雙方討論將給陪審團審核萍姐是否有罪的方式及指示(Instruction),指示書長達85頁。主控的聯邦助理檢察官柏恩及辯護律師霍克海瑟將於13日向陪審團作結辯,之後陪審團將進行閉門會議,決定萍姐是否有罪。(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