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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部:台總統府從未指示和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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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歐祥義╱台北報導〕台灣經濟部長何美玥表示,從未接獲來自總統府有關處理和艦案方式的指示,投審會指出,依照台灣行政院核定的「在大陸地區投資晶圓廠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除非政策改變,聯電對和艦案只有撤資一途。

何美玥指出,總統府從未指示要如何處理和艦案,聯電公司應儘速依法令規定,提出投資申請或解釋,用放話或爆料的方式,解決不了問題;她進一步表示,「沒有所謂就地合法」。

投審會指出,和艦案對聯電而言,已成為一個死結,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幾次在報紙刊登公開信或昨日的股東會爆料,都使整個問題更趨複雜,無助問題的釐清。至今尚未接獲聯電有關投資和艦或技術作價入股的申請,只在3月中旬,聯電曾來一封書函,說明和艦同意以發行股數的十五%,作為回饋聯電協助建廠及專利授權之用,但這無法視為正式的申請文件。

官員強調,聯電如果決定要如何處理和艦案,應參考「在大陸地區投資晶圓廠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檢附相關文件送投審會審查,這是唯一能解決的方式,並且聯電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司法單位的程序走完,行政機關才能根據調查或審查結果,作更進一步處置,和艦案不可能私了,如果經濟部放水,對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請的台積電、茂德及力晶要怎麼交代?

投審會已於今年3月,對張汝京涉嫌投資創設中國大陸中芯公司案,決定核處新台幣五百萬元罰鍰,並限期張汝京於六個月內撤資,屆期如仍未撤資,將處以連續罰至撤資為止,此案張汝京目前正提出訴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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