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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全因:論聯合

【大紀元6月16日訊】 八九民運提出了清除官倒、懲治腐敗和政治體制改革的訴求,遭中共慘酷鎮壓。現在,中共為維持一黨專制,繼續慘酷鎮壓異議人士和民間信仰團體,瘋狂盤剝普通農民、工人、市民等弱勢群體。中共自己已經表現的非常清楚了,等待他們自己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放棄一黨專制,還政於民,這是與虎謀皮的幻想。難道中國的民主制度就沒有希望了嗎?難道中國人民還要再忍受中共50年的殘暴統治嗎?

其實,中共的統治已經危機四伏了,中共已經是一隻紙老虎了。只要我們施加足夠的壓力,就能促使中國改變一黨專制的局面。

怎樣才能形成足夠的壓力呢?

只有一切民主力量,一切受中共迫害、壓迫、威脅的力量,一切正義力量聯合起來,才能形成足夠的壓力。

具體的說,就是:民運各派別聯合起來,民運組織與各信仰團體聯合起來,反共力量與受中共壓迫的各階層人民聯合起來,大陸的民主力量與台、港、澳民主力量聯合起來,民間力量與中國黨政軍內的改革派聯合起來,中國的民主力量與世界民主力量聯合起來。建立最廣泛的反對中共頑固派的統一戰線。這種大聯合形成之日,就是中國民主運動成功之時。

因為時間的關係,今天重點講民運組織的聯合問題。

民運組織內部存在各種觀點,有些人士激進一些,有些人士溫和一些,這是非常正常的。由於觀點的區別,再加上一些歷史的原因,民運形成了許多派別,這也是非常正常的。有時候兩口子、兩兄弟的觀點都不一致,都可能出現爭論,何況成千上萬的民運人士,怎麼能要求大家完全一致呢?

觀點雖然不完全一致,但大家的大目標是一致的,那就是在中國建立民主制度。大家都為這個目標奮鬥,就形成了一個合力,這個合力作用於中國社會,就會推動中國社會的前進。例如:有些民運人士主張用暴力革命推翻中共,我姑且稱他們為“暴力革命派”。有些人士主張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結束中共一黨專制,我姑且稱他們為“和平過渡派”。這兩種觀點表面上看是對立的,但本質上卻是統一的。他們是很好的同盟軍,是在互相幫助。主張暴力革命的組織,如果能形成強大的力量,就會給中共造成很大的壓力。中共為了避免被暴力革命推翻,就會自我調整,最終進行政治體制改革。試想,中共如果沒有被人民用暴力推翻的恐懼,他們能聽從我們的要求去和平過渡嗎?

從另一個角度看,“和平過渡派”宣傳自由民主的思想,批判中共的一黨專制,讓人民認清了中共的邪惡本質,這就使人們更容易接受“暴力革命派”的觀點。因此,兩派就像一把剪刀的兩片刀翼,互相依存、互相幫助,缺一不能成其功。這個道理,中共非常明白。無論是“暴力革命派”,還是“和平過渡派”,中共打擊起來是“一視同仁”的,都是毫不手軟的。比如說:王炳章、彭明主張暴力革命,都被中共誘捕。揚建利、王策主張“和平過渡”,也被中共判刑。

辛亥革命事實上是革命派和立憲派共同搞起來的。無論是事前的宣傳發動,還是革命進行中,都是這樣。

現在,任何一派孤軍奮戰,都不可能結束中共的一黨專制。需要各派協同作戰,各自發揮各自的作用。這就需要大家聯合起來。

首先是思想上的聯合,大家都把對方看成自己的同志、自己的戰友,放棄敵意。然後是行動上的聯合,你組織的活動,我支援,我組織的活動,你支援。最後是組織上的聯合,形成反共民主大同盟。如果做不到這些,起碼有一條底線,絕對不能互相攻擊,更不能互相拆臺。我最反感的就是互相攻擊,這是親痛仇快的。無論這些勇於內鬥的人的主觀動機是什麼,無論他們打的旗子多麼冠冕堂皇,客觀上他們是在幫中共醜化、削弱、消滅民主力量。至於組織上聯合以後,誰當領袖?誰主導?我們應該選舉一個領袖群,實行集體領導。可以不設主席,實行幾個常委集體領導的制度,少數服從多數。幾個常委分工負責,協調行動。下面設立幾個職能部門,執行常委會的決議。

談到領袖,我要講,我們對民運領袖們不能求全責備,要多看他們的優點、貢獻,少攻擊、揭露他們的缺點。事實上,他們哪一個都比江澤民之流的中共領袖強千百倍。品行方面,他們不與中共同流合污,為人民的權益呼號奔走,甘願坐牢,甘願流放,這種高風亮節,是中共領袖們那些利祿之徒、奸佞小人能望其項背的嗎?貢獻方面,他們都在不同的時代,代表時代潮流,發出了時代的呼聲,喚醒了一批批仁人志士。這些貢獻,都是應該名流青史的。這就夠了。至於他們的缺點、弱點、甚至錯誤、失誤,這是時代造成的。在當時的歷史時期,他們只能這樣做。當時的歷史舞臺只允許他們這樣做。我們再去攻擊這些,就像我們攻擊岳飛不應該奉召回師一樣,不但是可笑的,而且是陰險的。

以上觀點,我已經講了五年多了,但收效不彰。我積極投身民主事業,但我在民運組織中願意只當一個小卒子,只當一個過河卒。因為自己不是民運領袖,也永遠不想當民運領袖,所以我發表以上對民運領袖們的評價的言論,應該不會被別有用心的人扣上什麼大帽子吧!

最後,我用這句口號作為發言的結語:全世界民主正義力量,聯合起來!

《在2005年6月11日洛杉磯“中國論壇”“六四民運十六周年研討會”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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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