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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百科:股權分置

【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電)中國証監會主席尚福林今天在北京舉行記者會,說明了中國政府關於「股權分置」的改革思路。「股權分置」是中國的特殊制度,造成中國大陸股市多種問題,中國正在想辦法對這個制度進行改革,以健全股市,但成效還待觀察。

「股權分置」是指,中國企業的股票,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流通股可以上市交易,是社會公眾股,佔中國股市總量的三分之一,非流通股是國有股和法人股,暫不上市交易,佔中國股市總量的三分之二。

據尚福林透露,到二零零四年底,中國上市公司總股本達七千一百四十九億股,其中非流通股份四千五百四十三億股,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百分之六十四,國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佔百分之七十四。

在「股權分置」制度下,產生了「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權」等弊病。

「股權分置」也造成證券市場定價機制遭到扭曲,由於有三分之二的股份不能上市流通,以致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使得股票定價相對於公司的內在價值而言,呈現偏高的現象。

「股權分置」還使得企業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礎,非流通股的股東與流通股的股東、大股東與小股東的利益衝突相互交織。

雖然「股權分置」制度有很多問題,但是中國政府進行的改革,主要內容是要消除非流通股與流通股的制度差異,而不是簡單的進行非流通股的減持變現。

據尚福林指出,現有的非流通股轉為可流通後,是否實際進入流通,「不僅取決於股東的策略選擇,而且要受到相關制度的約束。」

在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後,國有股仍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後才有流通變現的可能,而「全流通並不是全賣掉」,「全流通」後,中國政府對重要企業仍將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

至於大股東實際減持股份時,則要按照「證券法」和有關規定逐步減少持股,並履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

中國推動「股權分置」的改革,是按照「試點先行,協調推進,分步解決」的思路進行,目前已經進行了兩批改革試點,將在總結經驗後,訂定整體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