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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主計處:98年政府債務餘額 逼近40%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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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三日電)行政院主計處今天提出報告,預估至今年底止,政府債務餘額為新台幣3.7兆元,占前3年度平均國民生產毛額 (GNP)比率35.9%,預估至民國98年底時,債務比率將達到39.1%,逼近公債法40%上限。

主計處主計長許璋瑤今天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施政報告,雖然擁有歲出規模獲得控制及概算超編比例下降等成效,但當前卻也遭遇舉債逼近上限、影響債信評等、賦稅負擔偏低及歲出結構僵化等4大困難。

許璋瑤指出,目前每年預算支出短差約2700億元,若連同特別預算,平均短差約3300億元,必須仰賴舉債彌平,近年中央政府每年舉債額度均接近公債法規定15%上限,顯示財政缺口偏高。

其次,至94年底債務餘額預計將達3.7兆元,占前3年度平均GNP比率為35.9%,未來即使控制歲出規模不再擴張,估計至98年底該債務比率達39.1%,將逼近公債法40%上限。

許璋瑤表示,財政赤字擴大及債務餘額攀升,不僅政府施政受限,也將影響國家債務與競爭力評等,不利整體經濟發展。

國家財政面臨的第三個困難是賦稅負擔偏低,歲入財源不足。主計處統計,台灣稅收占國內生產毛額(GDP)僅12.9%,不僅低於工業國家平均27%,也較南韓、中國及菲律賓低。

中央稅收每年平均約僅9000億元,若未含特別預算部分,平均歲出約1.6兆元,二者相差高達7000億元,必須仰賴其他財源挹注。

主計處認為,由於出售股票、土地有執行困難而減少編列,營業盈餘主要來源為中央銀行繳庫,這部份又易受匯率變動影響,非屬穩定財源,在經常收入財源不足情況下,維持經常收支平衡已成為籌編預算最大困難。

第四個困難是歲出結構僵化,不利施政安排。在歲出總額細項目中,「依法律義務支出」為1.1兆元,占歲出比例達7成以上,且呈持續攀升趨勢,在歲出規模無法擴增情況下,難免會排擠其他施政資源;而法律義務支出及經常維持經費合計約1.4兆元,占歲出比例接近9成,其餘可用於公共建設等施政資源相對受限,顯示整體歲出結構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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