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那片海,從不屬於鄭和
【大紀元7月17日訊】今年是鄭和下西洋600周年,媒體炒得很熱鬧。對於從1840年來,總被外洋漂過來的利炮堅艦欺負的中國人,在國家綜合實力不斷提升的今天,懷念老祖宗揚帆出海的偉績,寄託某種想像,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在對鄭和功業的緬懷中,有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人們總愛把他和70年後發現新大陸的哥倫布對比。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改變了整個世界,促進了資本主義的發展,可是鄭和呢,除了給皇帝帶回來一些類似長頸鹿那樣的吉祥物、留下一些荒誕和史實雜糅的傳說外,對中國人有什麼影響?有人以惋惜的態度表達這樣一種情緒:本來我們華夏民族有過開萬頃波濤、拓展生存空間的機會,可惜擦肩而過。
如西歐人那樣,沿著哥倫布的足跡,開拓海外殖民地,我以為並不值得豔羨。但是,以史論史,鄭和等人「錯過」殖民海外的機會是肯定的。並非技術上達不到,當時鄭和帶領的,是世界上最強大的艦隊,哥倫布首航時,只有三隻小帆船。而是明朝那種內斂的、保守的、專制的政治制度,決定鄭和下西洋只能是七次勞民傷財卻無實際經濟收益的「面子工程」。
對鄭和下西洋,大多數史官並不重視,無非把其看成揚威於海外的出使而已,其意義還遠不如張騫鑿通西域。對明朝史實記錄極其詳細的《明通鑑》,對此事也只帶了一筆:
「(永樂三年,公曆1045)六月,己卯。遣中官(宮中宦官)鄭和使西洋諸國。
建文帝之出亡也,有言其在海外者,上命和蹤跡之,且借以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乃命和及其儕王景弘等將士卒三萬七千余人,多□金幣,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廣者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蘇州劉家河泛海至福建。自福州五虎門揚帆,首達佔城,以次遍歷西南洋諸國,宣天子詔,因給賜其君長,使之朝貢。有不服者則以兵懾之。
自侯顯使西域後,中官奉使外蕃,後先相望,而和與顯尤著雲。」
寥寥數筆,就點出了鄭和下西洋的目的:朱棣篡了侄子的皇位上,龍椅上坐得不踏實,派心腹去尋找。此其一。「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讓人來朝貢。此其二。這是純政治目的,花費這麼多的錢,有沒有收益?這種算法只能用於經濟活動中,而政治工程是不講代價的。用現在的話來說:不要看鄭和七下西洋花錢很多,我們要學會算政治賬。
那時候的政治賬是什麼呢?就是大明朝的面子。大明朝即使和外蕃做買賣,是一種現在看來可笑的「朝貢貿易」,大明朝只賠不賺,目的就是要人家承認自己是名義上的老大。《明通鑑》的作者還以春秋筆法刺了一下鄭和,暗示明代太監干政始於鄭和等人。
作為皇帝的私人代表,鄭和及其船隊沒有屬於自己的航海目的,他們走得再遠,出使的外蕃再多,也只是完成皇帝交給的政治任務而已,不會有什麼明確的經濟目的。我以為大明從鄭和下西洋的「開放」到後來的海禁,轉型得那樣迅速。原因是大明根本就不想要求海外的財富,只要外蕃象徵性臣服自己,自己賠本都行,億兆華夏臣民供養一個皇室足夠了。因此哪怕鄭和發現了新大陸,當時的大明也不會建立海外殖民地,因為它是個心態封閉的帝國。心態封閉。
哥倫布遠航的目的則不一樣,他們完全是為了財富。當時的歐洲,從貴族到平民,都在傳說東方印度、中國的富庶。哥倫布的揚帆出海,直接的動力就是財富,這種動力和資本主義發展的動力是吻合的。和鄭和──這個皇帝的私人奴僕相比,哥倫布是個有點海盜氣質的冒險家,西班牙女王只是他的庇護者和贊助人而已。他並非奉使去完成某種特定的政治任務,而是類似一個承包商,從大老闆那裡轉包工程後,自己想辦法爭取最大的盈利。和鄭和相比,哥倫布更具有個人意志,他不像個長官,更像個有自主權的公司總經理。而鄭和船隊的遠航,完全是帝國行政觸角的伸展。
攫取財富和疆土,那是包括國王、百姓、流浪漢都感興趣的買賣,這樣的買賣有激勵機制,人們願意冒死去做。哥倫布的遠航才能掀起了歐洲人的淘金熱。而朝廷揚威於海外的政府工程,只是為皇帝和朝廷的面子添彩,對大多數人毫無好處,難怪劉大夏一怒燒掉了鄭和的航海日誌。──這沒有給大明帶來經濟效益的遠航不是勞民傷財是什麼?這樣政府一手包辦的面子工程,注定是人亡政息,換個皇帝鄭和的命運就大不一樣。
鄭和下西洋和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沒法簡單地類比,如果硬要比較的話,我的結論是,哥倫布因為發現新大陸生前異常榮耀,死後的名字和新大陸永遠聯繫在一起。而鄭和,費盡心力下西洋,卻沒有一片海真正屬於過他。在歷史的關鍵時期,決定一個民族航向的不是技術而是文化和制度,所以我們現在自豪於600年前中國人高超的航海技術沒有意義。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