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新憲法草案 嚴格限制婦女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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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0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二十日法新電)紐約時報今天報導,伊拉克的新憲法草案嚴格限制婦女的權利,在許多有關私人關係的事務中,諸如結婚、離婚、繼承,此外還有在國會的代表權,婦女的權利都受到嚴格限制。

憲法草案一項條款規定,只要婦女不「違反回教律法」,婦女的合法權利就會得到保障。這就表示,一位回教什葉派的婦女,在沒有得到家庭同意的情形下就不能結婚,而且只要丈夫高聲三次說離婚,離婚就會生效。

憲法草案也取消了去年在美國專家協助下完成的一項條款,此一條款要求國會必須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女性議員。

伊拉克的憲法草案應於八月十五日交由國會審議通過,然後於十月十五日進行公民投票,並定於十二月十五日舉行全國大選選出新的政府。

紐約時報報導,美國與伊拉克官員表示,在八月十五日以前,憲法草案仍然可以進行修改,但是伊拉克婦女對此已經大為不滿。兩百名伊拉克婦女昨天在首都巴格達鬧區遊行示威抗議。

憲法草案假如獲得通過,將會偏離更為世俗化與更為平等的臨時憲法。在伊拉克的臨時憲法中,完全沒有提到有關宗教的條款。

熟悉伊拉克新憲法草案的一位西方人士表示,其實情形並非相當嚴重。他說:「與那些保守的什葉派回教教士積極推動的條款比較起來,如今杯子只不過是半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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