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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漁權談判 毫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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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訊】〔自由時報駐日特派員張茂森、記者王平宇╱東京、台北連線報導〕台日雙方代表二十九日在東京舉行第十五次兩國漁業談判,台方除在會中強調擁有釣魚台主權的一貫主張之外,也表明台灣願與日方就漁業問題經由和平、理性的方式解決的意願,雙方也同意今後討論設立熱線或常設性機制,以便及時處理漁業糾紛的問題。台外交部對談判結果表示「滿意」,肯定日本「善意」,但強調「仍需要繼續努力」。

台日兩國第十五次漁業談判昨日在東京大倉飯店舉行閉門會議,台灣方面出席人員有駐日代表許世楷、漁業署副署長沙志一、亞協秘書長羅坤燦等人,日方代表為交流協會理事長高橋雅二、農水省官員等人,會後在下午六時由羅坤燦、沙志一等人在駐日代表處向台灣媒體記者舉行十五分鐘的簡短記者會。

據指出,漁業談判雙方都在非常友好的氣氛下對實質問題交換意見,台方在會中明確提出以下四項要求:

一、台灣漁船依據國際法有權在日本領海無害通過(無害通行權),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中享有自由航行權。

二、在台灣劃定的暫定執法線內,台灣對漁民擁有管轄權,希望日方尊重,同時也要求日方給予我國漁船緊急避難之協助。

三、希望日方今後倘發生逮捕疑似在日方專屬經濟海域違規作業之台灣漁船時,應立即通知我方,以讓我方政府及時對漁民提供必要之協助。

四、日方如對台灣違規漁船進行處罰時,應將違規證據告知台灣,以讓台灣確實掌握全盤狀況。

在會談中,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漁業糾紛,台日雙方都非常重視成立熱線或設立常設性機制加以對應,至於設立的時間則留待進一步討論。

有關台日雙方漁船在台灣東部廣大的雙方專屬海域重疊處作業時,雙方是否建立一個「排除他國管轄」之機制,在「船籍國管轄主義」之下,各自漁船在該處海域作業時僅接受各自國籍政府管轄,以避免引發不必要的誤會,對此,台日雙方都認為有其必要,同意留待將來繼續討論。

台灣漁業署副署長沙志一表示,在昨天的台日漁業談判中,台方對日方強烈堅持台方漁船有在暫定執法線內的捕魚權利,「這是比過去談判進步的地方」。他說,台日須加速談判才能解決,為減少不必要的衝突,在昨天的談判中,雙方也同意由台灣的海巡署與日本的海上保安廳加強聯繫與協調。

台日雙方昨天同意第十六次漁業談判於明年三月份在台北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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