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十日專電)新加坡電信一九九三年上市,星國政府推動「全民擁股」政策,發放每人二百股,這項政策成為中華電信工會的訴求,要求中華電信全民釋股時比照辦理,才能真正藏富於民。但即使星國政府已做到盡量公平,仍有人抱怨不夠公平。
新加坡電信(SingTel新電信)釋股的做法,與新加坡政府的特殊制度和習慣有關,和台灣的現況有所不同。
新加坡政府為了讓人民在退休後有錢能照顧自己,推動中央公積金政策(CPF),強制人民每月必須把薪水平均百分之二十存入個人公積金帳戶,統籌由中央公積金管理局負責管理,但這筆錢可由公積金局透過法定程序委由淡馬錫控股,對國內企業進行投資,以帶動經濟。
取之於民必須還之於民,因此新加坡政府會視當年財政盈餘及「政聯公司」(等同於台灣的國營企業)的營利狀況,以發放新加坡股票或新加坡經濟重組股票等方式,存入每位成年新加坡公民的公積金戶頭,並允許人民把這些股票兌換成現金。
不過,新加坡的反對黨曾數度批評,執政黨經常利用發放新加坡股票,在選前試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或是利用先發放股票或紅利,然後再增稅或是提高公共收費等方式,來化解人民對增稅或提高公共收費的不滿。
受世界貿易組織規範及全球化的競爭影響,各國紛紛推動電信自由化,新加坡也由當時任副總理兼貿工部長的李顯龍主導下,於一九九二年籌劃由淡馬錫等官股持有的新加坡電信釋股,及電信市場自由化等政策。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新電信上市,釋出股權的百分之十一,約四十億新元(新台幣八百億元),並以標售、上市承銷及對中央公積金帳戶予以優惠認購等三大部分來進行民營化。
在中央公積金部份,分為A、B兩階段,第一階段以每股一點八新元(新台幣三十六元)的價格,平均每位新加坡公民發放兩百股,存入公積金帳戶,並優先對公教人員等釋股,每人限購二百股。
但是,為求公平,新加坡政府有一套法定標準,根據人民居住的組屋大小等衡量貧富,來發放股票,對富人發放的股票自然較少。
第二階段,新電信以每股二點二新元(新台幣四十四元),讓新加坡公民可用CPF存款購買;另外又透過公開發行發售每股三點六新元(新台幣七十二元)的價格,向社會募集資金,結果一舉籌資五百三十億新元(新台幣一兆零六百億元),佔當年星國全國股市總額三分之一。
不過,上市後,新加坡政府的持股仍超過百分之七十,但新電信又在一九九六年釋股百分之十八,淡馬錫控股也在執行董事總裁何晶上任後,改變商業策略,陸續出脫持股,使政府持股逐漸降低。新加坡電信營運長林暾日前在公開演說中提到,新電信的政府持股,已從原來百分之九十二降到現在的百分之六十二。
新電信「全民擁股」政策,因為每位成年的新加坡公民都能獲得新電信股票,大部分的新加坡人,都覺得此舉相當公平,也對人民的生活不無小補。
但是,也有新加坡人指出,政府在衡量每個人發放多少股票時,並非以個人收入來看,而是以居住組屋大小來看,但有些人因為買不起組屋,和父母同住,同住的組屋當然較大,卻被認定為是有錢階級而少發股票,形成不公平的情形。
一位官員表示,據悉新加坡政府計畫逐漸把新電信持股透過管理股票的淡馬錫控股出脫,不過淡馬錫純粹是以投資利潤和公司策略為考量,不似台灣是以改善產業結構為考量,因此不能等同衡量;而且從新加坡人民仍對新電信釋股有所抱怨,就可知道不管是哪種制度,要做到百分之百公平,是不可能的。


